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被并称为重大影响以上,实务中对于发生的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投资行为,仍需进一步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其具体准则的适用性。
本篇成文于2019-07-24
804552 4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