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临近,企业购买月饼该如何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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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学院参加庆祝教师节暨全员职工大会,在等候期间发现了微信好友唐先生的微信留言:
“请教个业务,一个机械制造企业在中秋节前购买了一批月饼,准备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问,企业购进月饼时的账务处理:
借:?
贷:银行存款
很应景也很有意思的问题,据唐先生介绍,目前一些媒体都按库存商品入账,唐先生本人认为这种处理不符合准则的精神,故特意与老马商议一下。
老马个人认为,企业购买月饼用于职工福利,尽管月饼具有实物形态,但不符合会计准则语境下的资产定义,因此不能作为资产入账,购买月饼所支付的款项应该直接冲减“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关于购买月饼所支付的增值税是否可以进入进项税额?这个问题是老马反问唐先生的。
唐先生是税收方面的专家,他从多个维度介绍了全面营改增后的相关规定。统而言之,究竟该开专票还是普票?究竟是否需要认证?究竟可否计入进项税额?计入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
对于购买月饼所支付增值税金的会计处理,老马的观点非常明确,单位购买月饼用于职工福利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进入进项税额,当然也不能予以扣除。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由于所购买的月饼不属于企业资产范畴,自然就不存在是否用于免税项目的问题,当然也就不会涉及进项税转出的问题。
总而言之,个人认为,所购入的月饼不应纳入资产予以核算与管理,所支付的增值税不应计入进项税额,而应将购买月饼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全额冲减“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