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的印花税缘何夭折
光绪二十八年 (1902年)清廷同意开征印花税。次年,向日本印刷局订印印花税票。但清代印花税制度并没有真正实施,究其原因:
一是官员强烈反对。印花税票印制后,清廷一些地方官员恐因开征印花税引起民间动乱,纷纷上奏朝庭反对开征。在时局动荡的情况下,从稳定考虑是有理由的,毕竟税收是要从纳税人口袋中拿银子,抵触情绪本来就大,缓一缓比较合适。
二是重大工作差错。清朝政府1903年、1908年分别委托日本制造局、美国印刷公司印制的印花税票,均缺少一个“税”字。后者翻译出现差错,将印花税票翻译成“Revenue”。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中,“Revenue”翻译为财政收入、税收收入、收益,没有“印花税票”的说法。如此大的差错,导致无法实施。世间之事,唯有细心,方可办成。《道德经》有曰:“天下之大事必做于细。”老子的告诫不可当耳边风。
三是与《印花税规则》规定内容不符。规则在先,做事不符合规则,当然难以实施。
四是清王朝日渐式微。收税是要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力,大厦将倾,如何征收税款?
清代印花税未开征,主要表现在印花票未发行使用。1903年版的印花税票全套6枚,印制数量不详。面值和颜色分别为贰文红色、拾文蓝色、伍拾文橙黄色、壹百文绿色、伍百文赭色、壹千文茶色6种。清政府崩溃之后,民国政府在接收其财产时,有少量流入民间。湖南省湘潭市地税干部龙智海就收藏了两枚。民国初期,该版印花票加盖有关标记后流通使用。1908年版印花税票全套3枚,面值和颜色分别为贰拾文赭色、壹百文绿色、壹千文红色3种。印制数量依次为5000万枚、3200万枚、1800万枚,共计1亿枚,合钱2122万千文。清王朝倒台后,颁发至各省的印花税票少量流入民间。民国初年,云南等省的军阀在自办印花税时,该版印花税票上加盖有关标记后流通使用。
现在学界有一个说法,认为清朝政府1896年9月委托英国华德路公司雕刻版邮票也是印花税票,我认为不靠谱。首先,时间不对。光绪十五年(1889年)9月25日,总理海军事务大臣奕劻为筹备海军军费,上奏朝廷开征印花税。1896年,御史陈壁呈请开征印花税、江苏补用道陈仪洛上奏《印花条议》。1899年,出使大臣伍廷芳再请开征印花税。1901年,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开征印花税。而清廷同意开征是在1902年。其次,1896年9月共印刷65 万枚,大部分加盖“大清邮政”作为邮票使用,足以说明本身就是邮票。有专家考证说53枚未加盖红印,我认为可能是工作疏漏所致,不影响总体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