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所得税有何特点
一、征税范围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前者通常是指企业从事产品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和其他营利事业等取得的所得;后者通常是指提供资金或财产取得的所得,包括利息、股息、红利、租金、转让资产收益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具有征收上的广泛性。
二、以净所得为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的应税收入总额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净所得额,它既不等于企业实现的会计利润额,也不是企业的增值额,更非销售额或营业额。因此,企业所得税是一种不同于货物和劳务税的税种。
三、以量能负担为征税原则
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不分所有制,不分地区、行业和层次,实行统一的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经营净收入也称经营所得征税,企业一般都具有承受能力。贯彻了量能负担的原则,即所得多、负担能力大的多纳税;所得少、负担能力小的少纳税;无所得、没有负担能力的不纳税。这种将所得税负担和纳税人所得多少联系起来的做法,体现了公平税负和税收中性。
四、纳税人与税负人一致
企业所得税属于终端税种,纳税人缴纳的所得税一般不易转嫁,而由纳税人自己负担,是一种直接税,有利于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五、国际趋同
新法改变了长期以来内资企业以能否独立核算为标准判断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传统,采用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遵循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国际惯例原则,将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世界上159个国家和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8.6%,我国周边18个国家和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6.7%,将税率定为25%符合世界税制发展的潮流。国际公约、国际协­定的纳入,有效实现自身的国际趋同。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相对独立于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现了税法的强制性与统一性。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收入以及费用列支确认上,与目前实施的42个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更为趋同。国家通过征收企业所得税,加强对纳税人财务核算的监督管理,促使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和经营管理制度。
七、计算复杂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涉及纳税人经营获得的各个方面,同时就税法和会计的差异纳税调整,相对其他税种来说十分复杂。计算过程几乎涉及其他所有税种、金、费。从管征单位上看,不管是国税局管征的,地税局管征的,还是海关征收的,从地域上看,不论是国外征收,还是国内征收的,其政策都得了如指掌,才能完整地填写或者读懂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准确计算出企业所得税税额。
八、按年计征、分期预缴
通过利润综合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通常按年度计算、衡量。企业所得税以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税依据。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有利于保持税收征管和企业会计核算期限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