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印花税法》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

黄德荣 / 2021-06-12
文字 正常
  • 标签:
  • 印花税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印花税法》总体上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印花税暂行条例》和证券交易印花税有关规定上升为法律。随着《印花税法》的出台,现行18个税种已有12个税种制定了法律。

    《印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范围更广,扩大到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在境外书立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印花税税目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证券交易4类。其中,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11项,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等4项。比原《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目14个,增加3个。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吸纳上升为法律。

    应税合同名称发生变化。比如,将购销合同更名为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名称分别简化为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简并为建设工程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拆分成仓储合同、保管合同。

     

    《印花税法》税率基本沿用《印花税暂行条例》、规范性文件的税率。

    计税依据是否含税,是2016年5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突出问题,《印花税法》加以明确。《印花税法》第五条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均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等8类凭证,《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免征印花税。

    黄德荣

    作者
    • 黄德荣 黄德荣,经济学研究生,福建省某市税务人,知名财税专家,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多次参与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办案,贡献突出,记个人二等功1 次。“黄德荣话税”微信公众号创建人及作者,中国会计视野网等媒体专栏或者专业作家。擅长企业会计准则、税务稽查和企业所得税领域,多所院校兼职教师。专著《岁月屐痕》、《涉税案件证据收集实务》、《解读企业所得税》、《税务稽查实操从新手到高手》、《税务稽查实操从新手到高手(第2版)》、《精准缴纳税费》。合著《税务稽查操作实务》、《税务稽查操作指南》、《阳光行动——涉税违法案件稽查纪实》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