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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六月仍可以更正申报

王越 / 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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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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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看来仍适用征管法52条,纳税人发现自已多缴税款的,可以在3年内申请退还!

    近日报载,某个税纳税人在个税APP操作时,将年终奖和工资放在一起,缴了2500元钱,经过别人善意提醒后,选择了手机APP模块中的更正申报,将年终奖和工资分开后,之前缴的2500元钱税务机关又可以退回来了,

    看来仍适用征管法52条,纳税人发现自已多缴税款的,可以在3年内申请退还!

    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截至6月30日,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已经顺利结束。今年是我国历史上首次实施个税年度汇算,在突逢新冠肺炎疫情的情况下,广大纳税人积极依法诚信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不仅成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社会服务的享受者,充分展现了当代纳税人高度税收遵从、诚信纳税意识,而且确保了年度汇算工作有序圆满完成。在此谨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还需提醒您的是,年度汇算法定办理时间虽已截止,但如您仍有未尽事宜,请尽快依法办理更正或补充申报。同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后续将对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如您接到税务部门的电话、短信或手机APP站内信等回访,请您继续予以理解和配合。

    再次感谢您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祝您工作顺利,阖家安康!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2020年7月1日

    王越

    作者
    • 王越 飘离税局的税收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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