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印花税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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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等。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例如,2021年9月,某自然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抛售股票10000股,每股交易价28元,实际成交金额28万元,该自然人应缴纳印花税280元(=280000×1‰)。税额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