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服务增值税不征税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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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项目是指不属于本税种征收对象。中国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除进口货物外,增值税征税项目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业务发生在境内,二是销售行为。显然,国内非销售项目均不能作为增值税征税对象。
国内非销售项目本作为增值税不征税项目,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情形。
法律规定了排除法。如果有规定视同服务作为增值税不征税项目也是可以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规定,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