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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住所非居民个人境内外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如何确定?

黄德荣 /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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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住所个人
  • 非居民个人
  • 工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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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无住所非居民个人境内外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如何确定?(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5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且当期同时在境内外工作,按工资薪金所属境内外工作天数占当期公历天数的比例计算确定来源于境内外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境外工作天数按照当期公历天数减去当期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境内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包括其在境内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外享受公休假、个人休假、接受培训天数。在境内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按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

    按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35号第二条第(一)款第1目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高管人员除外),仅就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并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

     

    例如,美国公民Robert在境内外单位同时任职,在中国无住所。当年在境内累计居住88天。2020年11月份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3万元人民币,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1.5万元人民币。当月境内实际工作日6天、公休假8天、个人休假2天、接受培训5天。

    当月境内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1.5×(21÷30)=1.05(万元人民币)。

    当月境外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工资薪金所得=3-1.05=1. 95(万元人民币)。

     

    无住所非居民个人境内外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如何确定?(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5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且当期同时在境内外工作,按工资薪金所属境内外工作天数占当期公历天数的比例计算确定来源于境内外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境外工作天数按照当期公历天数减去当期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境内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包括其在境内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外享受公休假、个人休假、接受培训天数。在境内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按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

    按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35号第二条第(一)款第2目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的非居民个人(高管人员除外),取得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

     

    例如,美国公民Robert在境内外单位同时任职,在中国无住所。当年在境内累计居住100天。2020年11月份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3万元人民币。当月境内实际工作日6天、公休假8天、个人休假2天、接受培训5天。

    当月境内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3×(21÷30)=2.1(万元人民币)。

    当月境外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工资薪金所得=3-2.1=0. 9(万元人民币)。

    黄德荣

    作者
    • 黄德荣 黄德荣,经济学研究生,福建省某市税务人,知名财税专家,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多次参与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办案,贡献突出,记个人二等功1 次。“黄德荣话税”微信公众号创建人及作者,中国会计视野网等媒体专栏或者专业作家。擅长企业会计准则、税务稽查和企业所得税领域,多所院校兼职教师。专著《岁月屐痕》、《涉税案件证据收集实务》、《解读企业所得税》、《税务稽查实操从新手到高手》、《税务稽查实操从新手到高手(第2版)》、《精准缴纳税费》。合著《税务稽查操作实务》、《税务稽查操作指南》、《阳光行动——涉税违法案件稽查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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