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纳税人应当如何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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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就青山的看法:
1、业务真实,相信企业自已有数;
2、票面合规,填写齐全,需要财务把关;
3、核实交易对方,以防对方属于异常户导致无法抵扣;
4、如果是买票的,注意被公安发现后,要立即把税款补缴争取宽大,基本上数额小的不会移送检察院,数额大的也就是缓刑,如果是被税务发现,赶紧转出进项税额,交纳滞纳金,好好沟通,按偷税论处,补交税滞罚后免牢狱之灾。
5、对外虚开的一般判的重,接受虚开的一般判的轻,正常,行贿的基本没罪,受贿的大多重刑。
6、票只是载体,税务规划才是正道,如何应对,这就更上一层楼了,曾给一企业善意接受虚开出过主意,结果法院判决企业无罪,也给被拘留的老板出过主意,最终无罪释放,业务一定要好,同样的事情,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大相径庭。
以下是国家税务总局的答复:
问:作为纳税人,我们应该怎么防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
答:
一是提高防范意识,认真核对货物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与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明细是否一致;
二是认真核实开票公司信息;
三是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最好不要用现金交易,也不要将货款支付到业务员个人账户;
四是保留交易过程中的各类资料凭证,如果在后续发现问题可以给税务机关甚至公安机关调查时提供依据。
其实,最根本的,就是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不能贪小便宜,保证全部业务的真实性。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