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局的职责除案件的查处还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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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57号)(以下简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各级税务局稽查局属于税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条明确:税务机关包括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该税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需要说明的是稽查局也可以开展“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以外的其他工作。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税务机关对企业的转让定价、预约定价安排、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以及一般反避税等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管理。”税务机关包括稽查局,显然稽查局可以开展特别纳税调整工作。《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稽查局可以充分利用税源管理和税收违法情况分析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实施分级分类稽查。分级分类稽查结合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税收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统筹确定。可见稽查局还有税收专项检查、税收专项整治等工作任务。例如,当地沙石料环境的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参与。
参考文献:黄德荣著《税务稽查实操从新手到高手》,中国铁道出版社,2019年1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