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产出法在税务稽查选案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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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产出法是按照投入产出理论,将测算期耗用的原材料量,扣除正常损耗之后,得到产品产量,测算出产量与企业申报产量相比对,查找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
投入产出法是按照投入产出理论,将测算期耗用的原材料量,扣除正常损耗之后,得到产品产量,测算出产量与企业申报产量相比对,查找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其计算公式:
耗用原料测算产量=生产耗用原料量×投入产出成品率
测算产量差异率=(耗用原料测算产量-企业申报产量)/ 企业申报产量×100%
根据企业评估期原材料实际耗用数量,与产成品实际入库数量记载数的比率,如果小于参数的比率(最大值),则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数量或虚开增值税进项发票的情况。例如,某白酒生产企业,以小麦为原料,生产大曲酒。企业以60.5度的基础酒生产白酒。基础酒生产白酒的出酒率在35%~42%之间。2018年11月投入基础酒100吨,可生产白酒35吨~42吨。每公斤白酒销售价格800元,企业当月销售收入应在2 800万元~3 360万元之间。如果企业申报的白酒收入低于2 800万元,说明属于异常情况,可能列为稽查对象。
延伸阅读
自2012年7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投入产出法适用于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申请消费税退税,按《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9号第六条规定,须提交《乙烯、芳烃生产装置投入产出流量计统计表》。
参考文献:黄德荣著《税务稽查实操从新手到高手》,中国铁道出版社,2019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