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增值税专栏年末是否结转可能并不是个会计问题
又到年末,又听到或见到很多会计朋友们在问一个已纠结多年的问题,就是“应缴增值税各专栏(主要是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下同)发生额期末需要结转吗?”
结吧,常见的会计教科书以及财政部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没有明确规定;不结吧,看着栏目发生额越累越大,心里堵得慌……
这个问题也曾有人专门问过财政部,网上也有多位老师的多篇文章梳理过……那么,结还是不结呢?
小刀今天也来说道说道。
一、《22号文》的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缴税费”科目下设置“应缴增值税”、“未缴增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缴增值税”、“代扣代缴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缴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缴税金”、“转出未缴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缴增值税”等专栏。
……
会计老铁们上看下看,左看右看,翻来覆去地看……
确实!会计处理的规定很详细,但“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明细账所设的专栏期末是否要结转,竟真没有直接提及。
这可把一向循规蹈矩的会计们整蒙圈了……纠结……一直纠结……
二、手工记账条件下的操作
大家都知道,传统的手工记账,无论你是老师傅还是新会计,岁末年初都有一个规定动作必须要做,那就是:年末结旧账,年初开新账。
次年开新账,资产负债类科目余额需要从旧账过账到新账。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自然就随着过账,而其再次级的专栏发生额并不随从过账,而是另打锣鼓另开戏,以崭新面目示人;
由此,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明细账所设的专栏发生额期末是否要结转,实务中存在两种做法可供选择。
1、置之不理
按照《22号文》文的规定,正常会计处理中已经包括期末将应缴税费科目下的“应缴增值税”二级明细余额进行了结转。
也就是说,实务中进行的是轧差结转方式——相关专栏余额已经根据具体情况结转至“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的借方和贷方了。
2、手动消除
如果实在对相关专栏发生额看着别扭,也可以在期末按照累计发生额编制相反分录,通过对冲方式将发生额强制清零。
3、结论
会计手工记账情况下,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专栏的发生额可结可不结——不结也是结,结了也白结。
三、软件记账条件下的操作
大家也知道,软件记账与手工记账存在不同,会计工作省去了岁末年初的必做的开新账的规定动作,而是一账到底。
由此,通过软件记账的会计们,实务中对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专栏的发生额的处理,也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1、仍然是置之不理
在《22号文》的规定动作下专栏发生额并不影响科目余额,但财务软件的设计却是不管你是否愿意,都会将专栏发生额自动过账(承继)到新的一年。
几年下来,稍大点的企业,你就会发现这些发生额越累越大,看着都让人害怕……其实,它并不影响会计核算结果,你完全可以不用管它……
不用结转,任其累加,相信在企业存续期间,它应该也不会累到爆仓……
2、仍然是可手动消除
如果实在看不过去,则可作(手动录入或者设计自动生成)对冲分录,通过发生额结转的方式对发生额进行强制清零。
3、结论:
会计软件记账条件下,“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专栏的发生额也是可结可不结——不结没问题,结了也白结。
四、结语
应缴税费是一个负债类科目,其期末余额应该在会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上进行反映,而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下专栏的发生额在《22号文》规定动作下并不影响应缴税费的科目余额,也不要求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故才会有财政部回复中的“不涉及年末结转”的说法。
说了半天,说的都是废话……
看了半天,还是看了个寂寞。
老铁们不必懊恼……这个问题,其实可不算是个会计问题,而更应算是个心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