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角度如何把握谨慎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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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中遵循谨慎性原则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最小化自身的执业风险。多计亏损少计利润等常规做法,都只是手段(且并非普遍适用)而不是目的。要注意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不要本末倒置。还有,如果股东双方之间的利益冲突已经相当激烈,则应谨慎考虑是否继续承接该业务,及时离场脱身。
问
视野网友:
一个非上市公司,两个股东间有业绩承诺。其中一方委托审计,如出现亏损另一方需进行补偿。财务人员由委托方委派,审计中发现一项业务存在潜亏,但委托方无法提供充分证据确定潜亏金额。如果确认潜亏另一方将增加补偿金额。这种情况下是以委托方提供数据确认潜亏符合谨慎性原则还是不确认潜亏符合谨慎性原则。报告只给双方使用,不对外披露。
答
视野版主chenyiwei:
这种情况下双方股东之间存在直接的利益冲突。对于审计执业人员而言,保持中立性更为重要,不应基于传统的“谨慎性”观点,直接采纳可能导致确认更大亏损的处理,以避免被卷入双方股东之间的利益纠纷。
审计中遵循谨慎性原则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最小化自身的执业风险。多计亏损少计利润等常规做法,都只是手段(且并非普遍适用)而不是目的。要注意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不要本末倒置。还有,如果股东双方之间的利益冲突已经相当激烈,则应谨慎考虑是否继续承接该业务,及时离场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