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区别

复制忍者卡卡西 / 2022-08-18
文字 正常
  • 标签:
  • 总额法
  • 净额法
  • 现金流量表
  • 利润表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视野网友问:

    企业方收入采用净额法,但现金流仍采用总额法,理由为“该部分业务在现金收付方面并非代收代付性质,而是正常的商品采购、销售行为,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购买商品、 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流相对合理”。

    审计师认为,实际现金流量是按照总额还是净额还是反应经济业务的实质,不使得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这是基本原则。目前该单位收入和成本额远远小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购买商品、 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容易导致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建议净额法核算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对应的现金流可以采用净额法列报;或者该部分现金流仍按总额法列报,但应由“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流”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

    求教陈版主:对收入采用净额法,现金流仍按总额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流”是否合理?


    视野版主chenyiwei答:

    利润表中收入采用总额法/净额法核算的判断依据是“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而在现金流量表中能否按净额列报现金流量,其依据为是否属于现金流量表准则第五条所列三种情形之一(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两者的背后逻辑并不相同。因此,收入采用净额法核算,而现金流量表中按总额列报现金流量的情况,在实务中并不少见。

    就主帖所述案例而言,应当关注企业在收取客户款项后,是否在很短时间内即转付给上游供应商,因而在本企业银行账户内停留的时间很短,从而本企业无法将这部分暂收款用于自身经营活动周转。如果满足该条件的,现金流量可按净额法列报;不满足该条件的,则仍应分别列报流入和流出,但对于收款金额中除本企业佣金收入以外的其余部分,应由“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MY复制忍者卡卡西

    作者
    • 复制忍者卡卡西 中国会计视野论坛-CPA业务探讨版主,某内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准则、审计程序等有较为深入的研究,热爱学习,喜欢交流。 微信公众号名称:MY聊审计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