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你想不到的“神操作”--案例001
编者按:对于证监会处罚上市公司或中介机构的文件可能都不陌生,但证监会披露的细节有限,并不会把企业如何作假的细节披露那么清楚,近期也在总结一些舞弊案例,也会在脑海里脑补企业是如何作假的,但万万没想到,各种神造成是我等凡人所想不出的,可见,造假者脑洞大开,胆大妄为!
今天来分享一个振隆特产的处罚案例细节。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2号:
瑞华所在对振隆特产2012年至2014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对大部分销售客户(包括大部分境外销售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当期销售金额进行了函证。经查,瑞华所将向销售客户的询证函交由振隆特产的工作人员发出,未对函证保持控制。振隆特产后安排将虚假回函寄回瑞华所。
实际这个细节是怎么回事呢?
来源于:《证券审计与评估行政处罚案例解析(2019)》
WHAT?这是什么操作?
实际就是为了一个营造一个发函的物流轨迹,发给真客户,但偷梁换柱,换成新年贺卡(顺道维护一下客户关系),然后邮寄给国外朋友,然后伪造客户签字邮寄回会计师。
这波操作,确实够神,逻辑清晰,一去一回,收发函轨迹清晰,客户签字你也不认识不好识别,瞒天过海!
不久前,我又重新看过这个处罚案例,我是这样提示自己的。
当我看完上面这么操作后,终于明白了上面“安排”是什么含义,此处省略多少字呀。不得佩服企业真的用心良苦。
看来注册会计师收发函不独立,后患无穷呀。
企业给的地址如果仅仅是复核快递单和企业地址,实际没什么实际意义。
还得花点心思怎么核实被询证方是真实的,是可靠的!这才是正道!是要首先考虑的。
振隆特产还有一波神操作,实际是关于振隆特产分别通过调节出成率、调低原材料采购单价以及未在账面确认已处理霉变存货损失的方式虚增利润和存货。
振隆特产分别通过调节出成率、调低原材料采购单价以及未在账面确认已处理霉变存货损失的方式虚增利润和存货
这个案例教给我很多知识,刷新我对存货监盘和抽盘的理解和认知。
抽盘还能推断总体,也是天真的想法,让自己进入被处罚的误区。
这个案例深刻的告诉我们,类似这种存货的监盘,没事多溜达溜达,比如跑到存货垛上踩踩,万一点子正,踩空了!不过还是要注意安全第一哦。
开个玩笑,还是做好监盘计划,该开箱检验就得开箱看看,别流于形式。
最后,写到这里不得赞叹一下,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在审计这条路上,我们还是太年轻了。
需要更多的学习和实践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