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审计事项段心得体会
编者按:最近看了一个新三板的年报,发现在2017年披露关键审计事项段后,企业的收入确认原则与2016年发生了变化,所以写点心得与大家一起交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规范注册会计师如何确定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如何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沟通的形式和内容。
沟通关键审计事项,旨在通过提高已执行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增加审计报告的沟通价值。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能够为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提供额外的信息,以帮助其了解注册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还能够帮助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了解被审计单位,以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的领域。
本准则适用于对上市实体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以及注册会计师决定或委托方要求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其他情形。如果法律法规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本准则同样适用。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时,不得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除非法律法规要求沟通。
关键审计事项,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关键审计事项从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选取。
在一般情况下,在对上市实体的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我们假设就是年度报表审计的情况下,我们在与治理层沟通时,一般情况下是审计委员会,会根据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充分沟通和汇报,根据不完全统计,关键审计事项段一般在2-3个之间占绝大多数,而且例如收入确认、资产减值、企业合并、商誉等等都是比较常见的披露事项。根据行业的不同,企业的特点,当年发生的特殊业务,披露的事项也会有所不同。
通过2017年开始披露关键审计事项段开始,给我最深的感觉就是每年都需要关注企业的动态,是否新增某些重大的业务,或发生某些事项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进而影响财务报表的事项。
但是,最近观察某公司披露的年报,发现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是关于收入确认的原则问题,比如收入确认需要核查出库单、发票、验收单等等,这是一般收入确认的主要依据;通过查看2016年以前的年报发现,其收入确认原则以前不太规范,实际是以开票确认收入的,也真是开了眼界了,估计是会计师开不下去了,没发写在审计报告里,才在2017年改了会计政策的收入确认方法,会计师也敢在关键审计事项段中披露核查方法。通过上述发现,个人感觉也间接促进了审计人员的执业水平,加强了职业谨慎。
刚刚推出该准则时,在论坛上看到或者听别人说到,关键审计事项段慢慢变成了模板化,千篇一律,不可否认,部分会计师披露方法及文字描述大体相同或相近。但也有非常用心披露的会计师将关键审计事项段描述得非常完整、准确,让人读后很有感觉,体现了很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态度。我相信,这类好的会计师还是占绝大多数的。
关键审计事项已经披露了两年了,不知道大家读后有什么样的心得体会,可以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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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判断、职业怀疑、职业谨慎,说得容易做到很难。
在审计这条路上,我们还是太年轻了,需要学,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