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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通信费报销的注意事项

指尖上的会计 /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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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讯费
  • 手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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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很多企业会给员工报销手机通信费,但需要员工提供通信费发票。现在员工的手机号码基本上是实名办理的,按默认规则,通信费只能开具个人姓名抬头的发票。员工姓名抬头的发票拿到企业报销,问题很明显,这样的通信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一般来说,不能。原因在于不好界定该通信费该算企业费用,还是该算个人费用。

    单位给员工报销通信费,应该说兼具费用报销属性和员工福利属性。因为个人使用手机发生的通信费既会有因公话务,也会有因私话务。二者各为多少,很难切割清楚。既然分不清,税务机关从严把控,不允许发票为个人抬头的通信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是合理的。

    事情迎来了转机,现在运营商的APP上已经提供了开具电子发票的接口,个人可以选择开具个人姓名抬头的通信费发票,也可以选择开具企业名称抬头的发票。

     

    关于员工通信费报销,企业还有两种做法也值得拿来说一说。

    第一,有的企业直接给员工发放通信补贴,这样操作固然简单,但有一点要注意了,通信补贴需要并入员工工资一并计征个税。

    第二,也有一些企业为了避免给员工增加个税负担,会采用变通的办法,由单位统一向通信运营商购买话费充值卡,然后按企业制定的报销标准把充值卡发放给员工使用。购买电话充值卡(预付卡)时,运营商可以开具公司抬头的发票。这么操作形式似乎无碍,却隐藏着一定的风险

    我想展开说一点,诸如通信费、交通费等,企业明确员工月度报销标准,凭票报销,需要防范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具体可分两种情况分析:①公司强调实报实销,但不得超过报销标准,这样操作应无碍,可正常做费用;②如果员工都是顶格报销,财务不对费用真实性审核把关,这种情况下,税务很可能会认为企业这是在变相发放福利

    我曾经见过一家企业的做法,以公司名义到通信运营商营业厅办理一批SIM卡,然后发放给员工使用,公司统一与通信运营商结算费用。这样的做法固然保险,不过实操性比较差。

    指尖上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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