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内部施工授权协议(2023版)
建筑企业内部施工授权协议
(财税管理简易版)
甲方:X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X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X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中标XX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XX项目,并签订了XX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由于XXXXXXX(原因),甲方现将该项目授权于乙方(建筑集团有限公司X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XXXX)进行施工。关于财税管理事项,授权如下:
1.甲、乙方的财务实行分级核算,甲方统一监督管理,总负责部门为甲方财务部。
2.本项目,乙方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实行独立管理,甲方只负责监督不干涉相关管理。由乙方负责与业主方进行工程结算,并按照结算金额开具“建筑服务”发票。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57号公告、国税函2010年156号等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分级核算、汇算清缴”,由甲方根据各分支机构的职工薪酬、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占比进行分摊,计算出应有乙方承担的企业所得税后,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就地预缴。乙方需要参加甲方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若乙方在设立地已被认定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纳税义务人的,则当年独立计算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无需参加甲方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4.乙方自行招聘的人员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派往乙方工作的相关人员,由甲方进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费用,相关费用由乙方司承担。
5.甲方授权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开具银行账户,用于本项目的工程款收取和费用支付,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法合规使用银行账户。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许可乙方不得私自开设银行账户。
6.甲方授权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供应商直接签订相关业务合同,允许乙方与客户签订补充协议、承诺函、变更洽商、奖励、赔偿等相关涉及法律、经济事项内容,但与外部单位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等内容均需要甲方审核同意后,才可加盖乙方的相关印章并按照约定正式实施。乙方在自主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不得违反各项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法、民法典、税收法规、住建部文件、财政部文件等法律法规,在此前提下,签订的内容甲方均予以认可。
甲方(授权方): 乙方(执行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