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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终,铁蛋提醒建筑企业要防止这两件事......

林久时 /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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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业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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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临近年终了,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注意各类风险,其他财税风险常年有人提醒,今天铁蛋就提醒两件事。

    第一,不要随意在年底提前开票

    很多建筑企业习惯性在年底要求自然人供应商、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去税务机关代开全年所销售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发票,如果业务真实,这种做法也无可厚非。但这么做的,往往都是因为其他一些事项没有取得相应票据,要求相关人员,甚至是公司员工去税务机关代开大量发票,这种做法要不得。部分建筑企业不知从哪得知的“内部消息”,说“新冠”疫情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业务减按1%缴纳增值税减税优惠政策,在2021年年底即将到期,2022年不再享受该政策。于是,一些建筑企业就要求自己的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特别是自然人供应商提前去税务机关大量代开低征收率的发票,这种做法也要不得,也没有必要,铁蛋个人认为,“新冠”疫情的减税政策还会延续,因为中国疫情虽然控制良好,但世界疫情在那摆着呢,经济还是收到了很大影响。

    另外,铁蛋建议建筑企业不要在年底随便提前给业主开具大量的建筑服务发票。部分建筑企业应业主要求,按照合同金额或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开具建筑服务发票,开具的金额远远大于实际完成的内容。虽然这类行为,只要后期完成的合同义务、产值与开具发票的内容一致(业务最终实际发生,只是现在提前开票),不属于虚开发票行为,但提前开票有可能会给建筑企业带来时点性税负影响,占用建筑企业部分资金,最终也影响建筑企业利润。特别是对于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建筑企业,若提前开票部分确认了会计收入,财务人员可能就会凭空“暂估”很多费用,没有任何暂估依据和凭据;若提前开票部分不确认会计收入,主管税务机关有可能让其写说明解释“为何增值税销售额与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徒增烦恼(执行新收入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建筑企业当无此烦恼)。

     第二,警惕冠以各种名义的票贩子

    年终了,快过年了,快收款了,骗子更活跃了。各种各样的票贩子,也躲在角落里频繁给企业打电话。2019年年底,铁蛋接到过一个票贩子的电话:“请问是林总吗,你们公司年底缺票么?我们能通过***,帮你们开具发票,发票真实有效,网上可查,资金安全可靠.......”。我说:“需要,马上给我开100亿建筑服务发票!”。对方立刻挂了电话,太不尊重我这个“客户”了,最起码陪我聊两分钟,居然不多说一句话。

    年底了,大家警惕各种冠以“筹划”之虚,行卖票之实的骗子。不知道世界怎么了,你们的朋友圈里肯定有很多人公然在卖票,例如这样的:“年底了,你们公司还在为缺成本票发愁么?不要再随便买票了,找我,各种发票都能代开,还有园区返税,24小时电话*****”。大爷的,卖票卖的这么自然么,这么和谐么,官方的同志们你们还需要到处成立什么“****税警合成作战中心”么,朋友圈里一抓一个准啊。筹划也要有底线,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啊。这能叫“筹划”,这叫“坟前烧报纸糊弄鬼”。

    还有其他卖票手段,例如下面这张假借税务机关的口吻,给企业发虚假短信的诈骗贩子:

    发票

    上面这个骗子,可谓煞费苦心啊。平时就经常发一些财税文件通知,最终的目的是发后面那两条二百五短信。个人提供服务、销售货物,只要业务真实,为何不能开票?哪个税务机关会罔顾事实,不允许开具?其次,既然税务机关代开了相关发票,凭什么不允许企业接受?而且接受了还视同分红,请问给谁分红?稍微有点税务常识的骗子,估计也不会这么行骗。最可怕的是,居然有财务人员信了。这类骗子的目的是,假冒税务机关告诉你不能接受自然人去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紧接着你就会接到一些卖票的电话了。虚开发票、卖票手段已经进入4.0时代,请各位财务人员明辨。

    年终了,祝各位财务人员收款顺利、付款顺利、工作顺利、年终奖顺利!

    铁蛋税客林久时

    作者
    • 林久时 林久时(林铁蛋),微信公众号“铁蛋税客”创始人、建筑业财税培训实战派讲师。曾在大型建筑央企担任财务处长,具备工程项目一线成本管理、公司总部财税管理全流程经验。现专职从事财税咨询与培训服务工作,专注建筑领域财税问题研究,对建筑业财税疑难问题解决、税务稽查风险控制、财税视角的成本管理等实务内容有独到见解,著有《建筑企业财税处理与合同涉税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全生命周期财税处理与风险防范(案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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