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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直播带货的税事

魏春田 /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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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播带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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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直播带货是目前企业销售的一种重要形式,直播带货的兴起不仅催生了一批网络红人,也给税收的征收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对于网红直播带货究竟应该如何纳税,这要根据网红的身份以及经营的方式来确定。

     

    一、如果网红是平台的员工,与平台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直播带货只是其一项工作。取得的收入归平台所有,而自己只拿工资,那么网红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预缴个人所得税,由平台预扣预缴;

     

    二、如果网红不是平台员工,只是在平台上作直播工作,与平台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就个人所得税而言,网红应按劳务报酬预缴个人所得税,由平台预扣预缴。

    增值税而言。网红若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并选择按期纳税的,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三、如果网红是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 

    就增值税而言。若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则应按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若是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按1%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就个人所得税而言。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个人独资企业都应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如果网红是通过经纪公司在平台直播。那就要看网红与经纪公司签订的是什么样的合同。

    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缴个税,由公司预扣预缴;

    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缴个税,由公司预扣预缴。同时网红还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费。

    魏春田

    作者
    • 魏春田 税务公职律师,法律专业硕士,资深税务工作者。
      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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