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05 合并报表-孙公司
今天说孙公司
由于孙公司的涉及的股权激励,其实只与母公司有关,所以在子公司中,是不会体现的。
而之前文章写过,母公司的账务处理是记长期股权投资-孙公司
所以子公司的单体报表是不需要体现孙公司的权益的。
那么合并报表呢?
子公司合并报表的时候,需要增加子公司对孙公司的权益,视同为母公司给的那部分股权,实际上是子公司给的。
Dr:长投-孙
Cr:资本公积
因为,孙公司获取股权激励的时候,做了这样一笔分录:
Dr:管理费用
Cr:资本公积
这时候孙公司的资本公积增加了
在子公司合并的时候,如果不加上这笔资本公积,就抵消不掉了
合并抵消的时候
Dr:资本公积
Cr:长投
这个时候,资本公积借的是子公司的,贷的长投也是子公司对孙公司的分录。
到母公司,合并的时候,需要同时抵消对子公司和孙公司的长投
如果涉及少数股东权益怎么办?
我们先看子公司,现在子公司总共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它自己的和合并的时候补的孙公司的。
这时候又不平了
先看分录:
Dr:所有者权益
Cr:长投-子&孙
这时候分录应该是平的,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子公司和孙公司
而母公司的长投也是同样抵消子公司和孙公司
但是我们知道,如果母公司对子公司不是100%控股的,少数股东权益怎么办
那么这个时候,如果贷了少数股东权益,为了报表先做平,就要借资本公积。
还是上篇文章同样的道理
借资本公积的意思,就是,母公司全部承担了对子公司的激励费用,但是实际上应该有一部份是属于少数股东出才对,母公司多出的钱,冲减资本公积。
总结一下
合并层面,先是子公司的合并层面,由于子公司单体报表不处理母公司对孙公司的股权激励,所以在子公司合并层面,就需要补提资本公积,然后再进行抵消。
在母子公司层面,参考上篇文章
需要提醒的是,涉及少数股东权益的时候,冲减资本公积,视同为这部分钱本该少数股东负担。
最后,再聊聊税的问题
还是看子公司,由于确认股权激励费用的时候,记了管理费用
但是,股权激励的股票并不是子公司的,而是母公司的。
这种情况下,可以税前扣除吗?
实际上,虽然子公司记了费用,但是这个费用是一种虚拟的费用,因为子公司是不会为这笔费用付钱的。
所以,是不满足税法要求的,这部分费用就不能税前扣除。
同样的,还没有行权的股权激励费用,也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等到行权时才可以扣除。
对比来看,对于母公司来说
由于母公司将实际的股权都给了子公司和孙公司的高管做股权激励,为了母公司转让股权的时候,这部分是可以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税务方面,谁支付对价,谁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