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什么鬼?
今天,随便谈谈最近风头很火的增值税。
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对增值额征税。
何为增值
简单的说,你采购了一堆原料话了100块钱,通过加工处理等,再以200块钱的价格卖出去,这个东西就增值了100块钱,也就是你赚的钱。税率如果是17%的话,你就将要缴纳100*17%=17块钱的增值税。
销项和进项只是为了简化核算方式。因为实际中,你不可能把每个产品去还原其购进的时候对应这个产品到底买了多少材料,要不然付出的成本就太高了。所以我们引入了国际上通用的抵扣方法,产生了销项和进项,因为200*17%=34,进项100*17%=17,34-17=17块钱增值税。只要操作规范,抵扣链条存在,就不会多交或少交税。
增值税并非只对增值额?
增值税也是与时俱进的,比如,根据抵扣的不同,又分为了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增值税,目前我们采用的就是从09年开始实施的消费型增值税。
或者很多人说,那就不是针对增值额征税了,违背了增值税的初衷。
但是增值税的初衷又是什么呢,增值税只是它的一个名字而已,国家根据不同的历史阶段和因素,对税收进行调控,这才是纳税的初衷。不然的话,直接全部使用简单粗暴的营业税,你也无话可说啊。所以,增值税也在顺应时代的发展的。然后逼着简单粗暴的营业税永远退出了历史舞台。
比如,我最近看了一篇文章《增值税并非只对增值额征税》。文章中说“单位产品成本60元,卖100元,增值额为40元,理论上增值税就只应对这40元征税。但现实的做法走样了,且看这60元的成本里面,人工成本、无进项的材料成本与制造费用最终都被算作了增值额。这等于变相扩大了税基,按“销项税减进项税”模式征增值税是有悖于设立增值税初衷的。”
我觉得这个理解是不对的,或者我根本没看懂想表达什么,一个原材料购进成本是60元,卖100元,增值了40元这个没错啊,这个单位成本60元我没看懂是什么意思,是购进60元,还是加上这些七七八八的人工、费用等总成本60元。
但是不管如何,讨论这种问题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目前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本身就有很多是连不上的,所以才会有征收率和简易征收的出现。
其次,再回到开头所说,增值税是与时俱进的,不要死扣着“增值”这两个字不放,这仅仅是根据增值税的性质给他起的一个名字而已,即使不叫增值税了,以后改名叫什么“皮卡丘税”,也没什么。符合税收的游戏规则就好,没有合理与不合理,就像你平时比较憨厚,大家都叫你外号“王二”,但是你并不是真的“二”。
至于说营改增之后税负搞了还是低了。我认为肯定是低了,因为国家营改增的原则就是减轻税负。但是你需要了解相关的细则后对应的做出税收筹划。用最简单的话说,如果你的进项税很多,那么就按一般纳税人正常来做。如果你拿不到进项税发票,那就按照简易征收的方式来纳税。简易征收率现在是3%,也比营业税低多了。
增值税是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这个可以看一下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发票上有两栏金额,一栏是金额,一栏是税款,然后下边才是总额。也就是说,税款是单独剔出来的,左边一栏的金额,才是你记入存货或者收入的金额,税款不含在价格中。这样的话,你采购时负担的税款,也就是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这样就避免了重复征税。比如你现在卖房子,以前交营业税税率是5%,100万的房子你要交税100*5%=5万元,营改增的话,税率是11%,那么税收为100/(1+11%)*11%=9.9万元,但是卖房子,可以按5%的简易方法征收,实际上其实应该是100/1.05*5%=4.7万元,要比营业税的成本低。同样是5%的税率,这就是价外税和价内税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