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所得税预缴时期间费用填在哪?汇缴时其他收益填在哪?

于小强 / 2020-09-05
文字 正常
  • 标签:
  • 纳税申报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之所以把这两个问题放在一起,其实道理是一样的。

     

    首先我们来看季度申报表。申报表前三行分别是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那么经常有人问,期间费用填在哪里?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填在哪里?是不是一起填在营业成本里?否则“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就等不出利润总额了?

    其实,季度申报表填报说明非常明确:

    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收入。

    第2行“营业成本”: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成本。

    第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利润总额。

    也就是说,这三个数据分别单独从利润表摘取下来即可,不存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勾稽关系,只不过就是三个独立的会计数据

     

    举个例子:甲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表数据如下

    营业收入 1000万

    营业成本 700万

    税金及附加 50万

    管理费用 50万

    销售费用 50万

    财务费用 50万

    营业外收入 100万

    营业外支出 50万

    利润总额 150万

    那么,填报季度申报表时,直接将上述营业收入 1000万、营业成本 700万、利润总额 150万填写即可,不必考虑勾稽关系,这里也没有勾稽关系。

     

    现在我们说“其他收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第1-13行参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填写。本部分未设“研发费用”“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对于已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纳税人,在《利润表》中归集的“研发费用”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第19行“十九、研究费用”的管理费用相应列次填报;在《利润表》中归集的“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则无需填报,同时第10行“二、营业利润”不执行“第10行=第1-2-3-4-5-6-7+8+9行”的表内关系,按照《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直接填报

    也就是说,申报表项目中,有什么就填什么,这些数据包括下边的“利润总额”,各自单独来看,按照会计口径填写即可。

     

    变化一下这个例子:甲公司2019年利润表数据如下

    营业收入 10000万

    营业成本 7000万

    税金及附加 500万

    管理费用 500万

    销售费用 500万

    财务费用 500万

    其他收益 300万

    营业外收入 1000万

    营业外支出 500万

    利润总额 1800万

    那么,申报表分别填写:

    营业收入 10000万

    营业成本 7000万

    税金及附加 500万

    管理费用 500万

    销售费用 500万

    财务费用 500万

    营业外收入 1000万

    营业外支出 500万

    利润总额 1800万

     

    您不用考虑上面这些数据算不出利润总额来,不用算出来,这是单独从利润表取数,不执行计算公式了。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107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应当选择《企业会计准则》,“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8年版)”: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的格式编制财务报表的,选择“是”。

    于小强草木财税

    作者
    • 于小强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逾三万题答疑;原创文章上千。国家级人才库成员、国家级题库建设成员;多次国家、省级检查(组长)。微信:TaxYu2018 公众号名称:草木财税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