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送老婆(公)你想多了,只因不懂会计
最近网上流传一则趣味问题。美女卖房给男士,然后两人结了婚。女子窃喜:“房卖了,钱还在,还白捡了个老公。”男士则觉得:“买房送老婆,而且钱还在。”到底谁赚了?这个题,看我们会计猿怎么破。如果您是会计人员,不妨先想想。提示:依靠多张资产负债表来分析。
婚姻相当于企业合并中的新设合并,会计主体发生变更:旧的两个独资企业已不复存在,新的主体由两个股东共同控制,各占50%股权,因为男女平等嘛。假设房子的价格为X,且看资产负债表怎么变化。
交易前,两人各自拥有房、钱,价值均为X,其净资产也均为X。正所谓门当户对,特别般配。交易后,因为结婚而宣告新企业成立,两位股东均不能再声称自己拥有房子或者现金,房、钱都转移给新企业了。为求严谨,甚至可以将房子过户,将存款转账到新的银行账户。两人所拥有的,仅仅是新企业的股权而已。其中,美女是以非现金资产投资,男士则为货币资金出资。而其各自拥有的股权的价值,也正好等于X。因为新企业的总资产有两项,没有负债,净资产就是2X。
至此,回头看两人可曾赚钱?都没有!因为他们的净资产仍旧各为X。只不过资产形态发生了变化而已。股东各自的报表中的投资X,就对应着各自所享有的家庭这个新企业的净资产2X的份额,即2X*50%=X。
为什么两人都觉得自己赚翻了?混淆会计主体是关键。此其一。其二,将老公或老婆这么活生生的人当作资产,违反了资产的入账标准——可计量性。其三,所谓“房子还在”或“钱还在”,是忘记了房与钱都已属两人共有。房还是那座房,钱还是那堆钱,但都不是过去的性质了。比如,假如你想卖掉房子,就需要跟另一半商量商量,类似开个股东会。
倘若再多说两句,还请注意:(1)在股东出资时,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需要投资各方共同认可的,最好是请专门机构进行评估。(2)非现金资产出资存在“视同销售”的税收问题。房产证上要加个名字,曾经闹过“妻(契)税”的风波。(3)投资本身并没有盈亏。如果因为疫情而日子难过,靠卖房的确可以缓解资金危机。但靠结婚?最终还是看两个人未来的盈利能力,即合并后的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