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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资专户、代开发票、个税、社保的几个问题

林久时 / 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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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
  • 农民工工资
  • 代开发票
  • 社保
  • 发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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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问题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问题

    【学员】:总包企业要求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如果包工头代开发票,是否可以直接从农民工专户发放到包工头账户上?

    【铁蛋】:不可以,依然要直接打到农民个人账户中。农民工工资代发制度,目的就是要确保农民工个人收到工资,如果可以打到包工头账上,那么这项制度就没有意义了,具体可以参照国务院2016年第1号文件和各个地区自行出台的有关农民工专户制度。

     

    问题二:农民工社保问题

    【学员】:总包企业要求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劳务分包企业不申报农民工个税和缴纳社保,是否会被追缴?

    【铁蛋】:不代扣代缴个税的农民工工资,不得作为合理的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社保未按规定缴纳也有可能会被追缴。

    【学员】:老师有人说农民工在农村交了新农合,是不是进城打工就可以不用交社保?

    【铁蛋】:铁蛋没有关注到有此政策。

    【学员】:我是在书上看到的,写书的老师这么说的。

    【铁蛋】:联系作者沟通此问题。

     

    问题三:农民工代开发票问题

    【学员】:我公司取得农民工去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是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含增值税金额计算还是不含增值税金额计算?

    【铁蛋】:建筑企业取得个人去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首先要判断个人的所得属于什么类型,属于“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如果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目前部分地区都已经出台有关文件,不再预扣个人所得税,并在发票的备注栏上备注“由付款人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经营所得”则有税务机关按照不含增值税金额预扣一定比例个人所得税。

    作者
    • 林久时 林久时(林铁蛋),微信公众号“铁蛋税客”创始人、建筑业财税培训实战派讲师。曾在大型建筑央企担任财务处长,具备工程项目一线成本管理、公司总部财税管理全流程经验。现专职从事财税咨询与培训服务工作,专注建筑领域财税问题研究,对建筑业财税疑难问题解决、税务稽查风险控制、财税视角的成本管理等实务内容有独到见解,著有《建筑企业财税处理与合同涉税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全生命周期财税处理与风险防范(案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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