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V任务和抖音星图财税问题探究(三)
二、抖音星图
(一)参与主体及功能定位
抖音是字节跳动营销内容生态布局中的战略性产品,是一款音乐创意短视频社交软件。由于抖音的新颖和热度,也被应用于商品、服务等推广领域。营销的关键要点是“广告跟着流量走”,而在整个营销链条中:客户因自身的市场需求,发布推广的任务;达人利用自身的影响力,接受任务并实施;抖音星图平台(简称星图)的主要功能是为客户市场推广的需求和达人体现市场推广价值的需求进行双向服务。星图价值在于通过连接客户、达人和M机构,实现了客户和达人的高效匹配,并在整个交易环节中,保障了流程的高效和安全,为达人持续生产优质内容,并实现客户产品推广予以助力。在参与主体及功能定位中,笔者不讨论M机构。
1、客户
是指在星图平台上进行注册、认可星图用户协议,使用星图平台及相关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简单说就是商家,购买推广服务的甲方。平台对客户的准入采取的是负面(禁止、限制类)清单形式。本文仅讨论法人和其他组织形式,自然人不在讨论范围之列。
客户只有在注册完成,并通过资质认证&对公验证后方可使用账号的全部功能,即需实名认证。完成注册后,方可开展发布任务的操作。发布任务可以采取直接下单和达人报名两种形式。基本流程图如下:1)直接下单模式:客户填写任务要求→挑选达人→付款下单→落地页推广(可选)审核→达人接单→实施任务。2)达人报名模式:客户填写任务要求→落地页推广(可选)审核→系统推荐达人(可选)→发布邀请报名流程→沟通意向&协商议价→敲定合作达人→付款下单→达人接单→实施任务。一般而言,直接下单更适合指定达人或投放周期紧张的客户,达人报名更适合当前没有意向达人或期望批量找达人的客户,可通过达人报名的方式双方提前沟通意向、缩小选择范围、适当议价等方式最终敲定合作达人并发布任务。
2、达人
是指拥有一定影响力及自媒体资源并有权接受用户发布的任务,提供相应服务的个人(或团队)。目前,在星图达人广场,主要由抖音达人、头条创作者、西瓜创作者和火山达人(统称达人)构成。平台会公开显示入驻达人的粉丝量、风格标签和报价等信息,以便于客户进行筛选,双方达成一致意向后进行合作实施任务。一般情况下,达人依据客户发布的任务要求,实施制作脚本、视频制作和视频发布(期间也有达人凭借经验等,对任务进行完善),最后任务完成。
3、星图
是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或关联公司所拥有、控制、经营的网络平台,专注于为用户提供内容制作交易及管理服务。
(二)财税处理探析
1、客户与星图
依据《抖音星图用户协议》的规定,星图通过技术手段提供为客户实现包含有意向达人参与的推广内容制作的交易及管理的一种有偿服务。交易双方分别为客户和星图平台。
发票流:由于星图中的客户是“实名认证”,且同意了平台的用户协议,此时协议生效,合同主体不支持更改(更名不属于此范畴),发票抬头和合同主体保持一致。客户购买的服务内容为达人在抖音平台上的视频推广服务,过程包含了视频的制作、编辑、集成并在互联网视听节目抖音平台向公众(含关注者)予以播放的服务。换言之,客户购买的是一种推广类服务,表现形式为抖音的视频播放。对于客户而言,此服务的最关键目的是利用达人的影响如播放量、点赞、评论和分享等,提高其产品的知名度和提高ROI。另根据平台协议,客户为此视频的原创或授权所有者,使得其视频服务可以成为客户后续宣传的物料。在星图的“财务管理”概览中,发票内容为“*设计服务*视频制作费”,税率为6%。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设计服务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文字、语言、图画、声音、视觉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而并未将发布囊括在内。因此,对于发票内容,笔者个人感觉是不是忽略了“发布”这个关键事项?或者并未完全呈现出双方合作的标的?笔者个人认为是否“*互联网广告发布服务*推广服务”更贴合服务内容?
资金流方面:在资金流环节中,采用的是预充值形式,在发布任务后,星图平台将客户的充值账户中相应的服务费予以冻结,此冻结金额在客户发布任务后不能二次使用的金额,当任务完成后,此款项将划入星图平台账户中。
2、达人与星图
达人是入驻形式在抖音平台接单,实际就是平台提供的供客户可以使用于任务内容的参与者,价值在于其影响力。根据笔者的分析,星图平台在完成制作服务任务(视频制作与发布活动)中,需要按照协议向专业的达人购买了服务,从表面看似是服务转接行为,实际应是两个环节,链接的纽带在于客户对达人参与的需求和达人需获得任务的需求。虽然平台合同中入驻的达人体现的是自然人,但根据笔者获得的资料以及论坛中的信息得知,入驻方有个人和企业两种形式。针对不同的形式,星图获得的发票不一致,甚至存在代扣代缴个税的情形。
服务费结算:在服务费提现过程中,达人一般在每月2-4号申请提现,个人一般是25号左右会收到款,企业在10号之前开具发票,星图平台25号左右查验发票,一般月末会收到款。
3、合同的终止
1)客户发布任务后,达人脚本上传前,无需支付服务费,星图平台无息返还冻结款项;2)客户发布任务后,达人上传脚本至第一次上传视频的过程中,需支付总费用的10%,其余的90%予以返还;3)客户发布任务后,达人第一次上传视频至第二次上传视频前,需支付总费用的50%,其余的50%予以返还;4)客户发布任务后,达人第二次上传视频至视频确认前,需支付总费用的100%。
上述行为类似于合同的违约,对于财税处理就回归到“违约金是否需要发票”的老话题中,笔者认为第一项未提供服务,不涉及费用,不需要票据结算,后面三项服务均已经提供,属于服务收入,并按照实际结算价款确认收入,应采用票据结算,笔者认为发票内容“*互联网广告发布服务*违约金”似乎更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