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短期融资券的会计处理

槿思成 / 2017-03-21
文字 正常
  • 标签:
  • 会计准则
  • 短期融资券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项目上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花些时间去思考和查找一下相关资料。从陈版回帖以及查询准则相关内容,思考整理如下:

    一、准则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1、应付债券的核算对象为: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本金和利息。

    发行1年期及1年期以内的短期债券,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短期借款核算对象: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3、交易性金融负债核算的对象: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整理于2010年准则讲解: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企业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1、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2、金融负债是企业采用短期获利模式进行管理金融工具投资组合中的一部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

    二、综合分析:

    1、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短期融资券虽然期限在一年以内,但一般不是交易性金融负债,还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负债。因为从其持有意图看,并非意图通过短期内出售变现而从价差收益中获利。并且这个并与短期借款核算的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属性也不一样。

    3、故而短期融资券不应该在应付债券核算,也不应该在交易性金融负债核算,同时不应该在短期借款核算。

    三、会计核算

    在陈版的回复中(详见之后整理),我们可以看出,建议企业新建一个核算科目进行核算——“应付短期债券”,核算的方式与一般的“长期应付债券”类似。报表列报至“其他流动负债”。

    一般的长期应付债券的会计核算:

    ①发行债券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或借记)

    资产负债表日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研发支出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或借记)

    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应通过“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核算。

    长期债券到期,支付债券本息

    借:应付债券——面值、应计利息(或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或借记)

    四、陈版答疑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论坛

    整理内容:陈版回帖

    1、问:因为短期融资券期限在一年以内,是不是发行短融的直接中介费用,可以一次性计入财务费用,在其他流动负债里面直接放面值就行,对吧。不用像应付债券那样设置利息调整?

    陈版回复:短期融资券属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负债”,其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应当计入其“利息调整”,在其存续期间摊销,计入各期利息支出只有当发行费用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显著不重大时,才能基于重要性原则接受将其一次性计入损益的处理。

    2、问:企业通过银行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一年期),新准则下能否记入“应付债券”科目(准则指南上说,应付债券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本金和利息)?如不能记入,该列报在哪个科目呢?

    陈版回复:可以增设一个“应付短期债券”科目。报表上也可以单设项目列报(如果增设报表项目不方便的,可以放在“其他流动负债”中,同时附注披露具体内容)。短期融资券虽然期限在一年以内,但一般不是交易性金融负债,还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因为从其持有意图看,并非意图通过短期内出售变现而从价差收益中获利。

    3、问:我现在碰到一个问题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即上市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支付给承销商的承销费用该怎么处理?我个人认为这是与短融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在短融成功发行时立即确认费用(财务费用?),但我搜索到一些上市公司的处理如下:发行费用按月摊销,冲减短融账面价值,这是一种不确认损益的做法,不知道是否妥当?

    陈版回复(回帖时间为2011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第三十一条规定: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由于应付短期融资券属于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因此承销费等直接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应付短期融资券的初始计量金额内(相当于作为折价),并在存续期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作为利息费用的调整。如果影响不大的,也可使用直线法摊销。

    4、问:公司在2011年1月29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20亿元,票面利率2.84%,期限365天,发行价格100元/百元,公司在2月1日收到上述款项,同时支付了包括承销费在内的发行费用900万元。在2月1日和12月31日应如何进行具体账务处理?

    陈版回复:可以设置“应付短期融资券”或者“应付短期债券”科目核算。这也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各环节的会计处理与一般的长期应付债券都比较类似。报表上可将“应付短期融资券”或者“应付短期债券”科目的余额列报为“其他流动负债”。

    槿思成

    作者
    • 槿思成 一位追逐梦想,不断前行的奥迪特
      会计视野论坛版主
    热门作者
    • 二哥 税务学科班;财税工作从业者;会计师,曾在大型制造...
    • 无意随风 集团型企业财务总监多年,主导企业IPO和三板挂牌多...
    • 徐甘木 上财毕业,ACCA+CPA持证者,现为互联网企业财务BP ...
    • 杨春根 从事财税管理二十多年,擅长所得税及资本运作税收。...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