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会计养成记:固定资产折旧之河北钢铁分析及其“一丘之貉”
昨天发完河北钢铁关于折旧年限变更的文章后,收到很多公开和非公开的留言。
对昨天的三个问题做个分析和说明:
1、固定资产折旧减少20亿,但净利润只增加了15亿,中间的差额交了所得税了。——日子已经非常难过的钢铁企业,为了报表上好看的利润数字,就要忍受白花花的5亿银子流出。显然这个5亿的所得税支出会加剧企业的艰难,正所谓“饮鸩止渴”,为了上市公司的报表好看,为了股价,拼的一身剐吧!
2、改变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否违规?——答案非常明确,不违规。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一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注意上述规定是“最低年限”,所以,河北钢铁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没有任何问题。并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更仅仅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也就是当年变更,当年的利润重新按新的折旧年限计算就可以了。所以,报表使用者如果没有关注到附注中的变更说明,仅仅看报表利润数字的话,是不会意识到报表数字和以前年度不具有可比性的。而且河北钢铁2014年报中公布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对利润的影响额高达27亿多,比2013年底公告中宣称的要多出7亿多,也就意味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延长的力度更大范围更广。
相比较2013年度,折旧和折耗的60多亿,2014年的同类项目下降到了36亿。而母公司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数字显示2013年度亏损1000多万,2014年度扭亏为盈,净利润为7.3亿。而这个扭亏为盈靠的是什么?很显然是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延长带来的27亿的利润增加,即便如此,当年的净利润也只有区区7.3亿,可以想象,如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延长,结果就是凄惨的再次亏损,被挂上ST的帽子,这显然是高管层不愿意看到的。
3、如果你是河北钢铁的CFO,你会不会这么做?
河北钢铁2014年报董事会成员及高管薪酬显示,新任财务总监是2014年8月上任的。那就意味着前任财务总监离职了,原因没有披露。
而2013年12月11日河北钢铁官网的公告上列示了董事长和副总经理的辞职。
是不是只有河北钢铁日子不好过,玩弄数字游戏呢?你认为其他钢铁行业会怎么做?会不会同是一丘之貉呢?明天接着分析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