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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子公司,子公司需要具备相应资质吗

何广涛 / 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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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业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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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母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子公司,子公司如无相应资质,属于违法分包

    学员提问

    由于总分公司需要汇总计算小型微利企业的三项指标,我公司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拟采取母子公司分包的形式,即母公司将工程给分包给子公司,请问子公司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吗?

    何博士答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第十二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

    因此,母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子公司,子公司如无相应资质,属于违法分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何广涛

    作者
    • 何广涛 何广涛,男,1977年5月出生,河南商丘人。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北京理工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 “何博士说税”公众号创始人; 上海何博财务咨询中心总经理,北京何博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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