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2023年1月1日之后,工商登记超过3年的30人以下小微企业,残保金可以免吗

何广涛 / 2023-02-08
文字 正常
  • 标签:
  • 残保金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可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既没有成立时间限制,也没有优惠时效限制

    关于免征残保金的小微企业标准,最早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有规定:

    第十六条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2017年3月15日,《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将免征范围进行了调整,免征残保金的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19年12月31日,《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进一步放宽了优惠条件,该文第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也就是说,98号公告不再要求享受免征残保金的小微企业必须是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只要在职职工人数30人以下,哪怕是成立10年了,也可以享受免征优惠。但是,98号公告有一个时效限制,即上述优惠是在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

    今天已经2023年1月31日了,还没有看到优惠延续文件。前几天,我看到广西税务发了一个公众号,说98号公告已经不延续了,自2023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优惠继续适用财税〔2017〕18号,即,人数不超过30人,成立时间在工商登记3年内。

    这两天有网友告诉我了一个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发布日期是2019年12月27日,这个文件的第二条第(四)项是这样说的:

    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请注意,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可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既没有成立时间限制,也没有优惠时效限制,那么,2023年,不超过30人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适用这个文件,继续享受免征残保金优惠呢?

    我个人认为,可以。您觉得呢?

    作者
    • 何广涛 何广涛,男,1977年5月出生,河南商丘人。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北京理工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 “何博士说税”公众号创始人; 上海何博财务咨询中心总经理,北京何博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热门作者
    • 指尖上的会计 微博名人,会计大V
    • 审计云 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长期专注中小会计...
    • 徐甘木 上财毕业,ACCA+CPA持证者,现为互联网企业财务BP ...
    • 郝守勇 微信公众号:郝老师说会计。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