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与部队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双方都免印花税!
印花税法公布以后,我曾经在去年的6月14日写过一篇文章《何博士谈印花税法对建筑企业的七大影响》,提到印花税法税收优惠的问题,其中一个困惑就是如何理解税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就比如说,甲建筑公司2022年8月10日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这个合同部队可以免征印花税毫无疑问,甲建筑公司是否可以免征呢?乙建筑公司2022年8月10日与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苗木买卖合同,这个合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免征印花税毫无疑问,乙建筑公司是否可以免征呢?
这个问题换个表述其实就是大家很关心的: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是免一方还是免双方?
2022年6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对此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四、关于免税的具体情形
(一)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2022年7月中旬,网上流传的《印花税法政策解读培训课件》进一步提出:
「即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印花税优惠政策普遍情况下双边免、特殊情况下单边免。」
前几天,我们看到《中国税务》2022年第8期刊载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翁经纬老师的署名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解读,针对这个问题举了两个例子:
「例3:农民李四向丙企业购买复合肥料2吨,书立化肥买卖合同,合同所列金额6000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该化肥买卖合同符合《印花税法》规定的法定免税优惠条件,农民李四和丙企业免纳印花税。
例4:北京冬奥组委与丁企业书立体育器材买卖合同,合同所列金额100万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规定,对北京冬奥组委使用的营业账簿和签订的各类合同等应税凭证,免征北京冬奥组委应缴纳的印花税。因此,北京冬奥组委免纳该体育器材买卖合同印花税,而丁企业应缴纳印花税300元(100万元×0.3‰)。」
至此,我认为,困扰我们的疑惑点已经说得很清楚了,结论就是:印花税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书立的各方均可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