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临时工取得收入是否需要代开发票?应缴纳哪些税费

何广涛 / 2021-12-22
文字 正常
  • 标签:
  • 临时工
  • 代开发票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何博士注

    个人做临时工取得的收入,是否一定要向客户代开发票,关键要看是否与客户形成了雇佣关系,雇佣关系的外延要大于劳动关系,通俗一点讲就是个人干活儿受不受客户规章制度的管理和约束,比如说,一个农民工到建筑工地做事情,尽管可能是他做了三五天就走了,但是,他在做工的时候,需要受建筑企业劳动制度的约束,比如要遵守企业的上下班时间规定,比如工作时要戴安全帽等。这种临时工从建筑企业取得的所得,就是基于雇佣关系取得的所得,符合规定的(参见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还有被可能认定为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个人与雇主建立了雇佣关系,那么他所提供的服务收取的报酬,就属于任职受雇所得,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十条的规定,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自然无需代开发票。这一观点也可以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的规定所印证: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雇主在向临时工支付劳动报酬,凭发放表在税前扣除即可,但需要按照工资薪金项目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另外一种情况是,个人做临时工并未与客户形成雇佣关系,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承揽关系或者劳务关系,比如,个人是向企业独立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合同目的是向企业交付设计成果,那么这种情况下,个人就应当向企业代开发票,但每次(日)收入不超过500元的,根据2018年28号公告第九条的规定,也可以向企业出具收款凭证,供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从事独立劳务取得的所得通常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无论是否代开发票,支付方均有预扣预缴的义务。

    请看广州税务局的答复,以下答复转自税乎网。

     

    标题:临时工代开发票

    内容:广州做临时工,收到结算费用后需要申请代开发票,需要缴纳那些税费,税率是多少?广州每个区的税费及税率一样吗?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1-07-30 16:10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所咨询的问题,请您补充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包括您所从事业务具体是什么行为、是否国内居民个人、是否个人独立提供劳务、业务发生地在哪个区、开票金额等)以便我们提供咨询服务,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向所属区主管税务机关作进一步咨询了解,或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相应业务类型咨询了解。

    如属于国内居民个人在广州地区独立提供劳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将涉及以下税费:

    一、增值税。按次征收,起征点500元,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费率3%,地方教育附加费率2%,均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费依据乘以对应的税费率计算。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符合月累计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累计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累加期限应由缴纳义务人自行选择,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同时,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享受减按50%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 

    二、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的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不同于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等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的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可参考本公告附件中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如个人所提供的劳务属于印花税应税合同的,将需要缴纳印花税,具体征税范围以及税率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同时,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享受减按50%征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文件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址:)-【政策文件】--【政策法规库】搜索查阅。

    作者
    • 何广涛 何广涛,男,1977年5月出生,河南商丘人。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北京理工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 “何博士说税”公众号创始人; 上海何博财务咨询中心总经理,北京何博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