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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这些税种计入哪个科目

何广涛 /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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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金及附加
  • 会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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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除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以外,建筑企业还有可能涉及到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关税等。也就是说,现行18个税种,除了基本不会涉及到消费税、烟叶税和船舶吨税以外,15个税种,总有一款适合你。会计核算方面,也各有不同。

     

    1、第一组:城建税及其附加、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含水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环境保护税(排污费),以及消费税和以前的营业税,自开征以来,均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现已改为「税金及附加」)。

     

    2、第二组: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以下简称房地车花四小税),在2016年12月3日(财会〔2016〕22号文施行日)之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是把它们计入管理费用的,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则将其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016年12月3日起施行的财会〔2016〕22号文明确指出,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3、说起房地车花四小税以前计入管理费用,这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历史沿革,年轻的同志多不知道,上个世纪80年代中叶,我国的税种比较少,只有:产品税(现在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及其附加等几种,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基本以企业的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并直接从收入中扣除上交给国家。当时会计上有一个原则叫配比原则,为了合理确定企业的损益,就把跟收入直接相关的流转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而把房地车花四小税,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时至今日,配比原则早已随风而去,财会〔2016〕22号将税金核算范围进行全面整合,确实是好事。

    但是22号文把「营业税金及附加」改为「税金及附加」,就显得很不专业了,据说改的原因是营业税没了,所以把营业二字去掉,我倒是想问问政策制定者,营业税金及附加这几个字怎么读,是营业税   金及附加,还是营业  税金及附加?那「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你怎么不改呢?

     

    4、第三组: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和关税,这四种税有三个共同点:一是基本上是属于购买方缴纳,二是都是一次性缴纳,三是可以直接对应标的资产(车、房屋、土地、进口货物等),因此这四种税金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应资产的入账成本。

     

    最后还要提醒一下,买车交的保险费,应当直接费用化,不能计入车辆成本,曾经有一个网友跟我说,说一位著名老师说的,买车的保险费和车购税都计入车辆成本,我说你要是觉得他说的对,你还会来问我吗?

    何广涛

    作者
    • 何广涛 何广涛,男,1977年5月出生,河南商丘人。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北京理工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 “何博士说税”公众号创始人; 上海何博财务咨询中心总经理,北京何博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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