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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学习笔记

小汪 / 202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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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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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1、纳税人若在2019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是单独计算纳税的,年度汇算时也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2、2020年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时仅需要汇总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不涉及之前的年度。

    3、经营所得不纳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4、收入额总计还不到6万元,可以便捷退税,需要注意收入额不等于收入(比如劳务的收入额是收入乘以80%)。

    5、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需要注意这里 12万是指收入(也就是毛收入,不是收入额)

    6、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但是依据94号财税公告,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不包括在免予办理情形范围内。

    7、如果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小汪说税:放弃也是权利的体现)。

    8、办理年度汇算时,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信息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

    9、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预缴没有足额扣除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的,可以在汇算清缴扣除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小汪说税:比如2019年大学刚毕业,2019年退休,2019年有部分月份没有工资薪金收入)

    10、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11、纳税人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将除本单位以外的2019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扣缴义务人,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小汪说税:一般没有职工会把其他地方收入和公司财务汇报)

    12、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则可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不一定是个税的预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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