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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改革,9大涉税风险防范与梳理

马昌尧 / 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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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改革
  • 税务风险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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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个人所得税改革,无疑是当前最热门的财税话题之一了,如何更好地理解与掌握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也是我们财务人员必须要关注的焦点。

    政策新规01: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

    涉税风险如果某些单位,还想用多造人员工资表来增加企业成本,已经没有机会了,因为只要你一造表(当然,2019年后你也不敢造,要交社保),对方就会知道。

     

    政策新规02: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涉税风险:该项政策会让老师(既有工资收入又有课外培训劳务收入)、明星(既有工资收入又有个人形象广告收入)等取得综合收入的人员,个人所得税税负将会增加。

     

    政策新规03: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涉税风险:非居民纳税人,没有了1300元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的特殊扣除。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很有可能税负会增加。

     

    政策新规04: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涉税风险:CRS的出台,让很多高净值人员的境外收入浮出水面,从境外取得所得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将由“理论变为现实”。

     

    政策新规05: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涉税风险:个人老板借款给自己的企业使用,不收取利息的,将来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进行反避税调整,需要补交20%的利息个人所得税。

     

    政策新规06: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涉税风险:很多明星喜欢在税收洼地(如:霍尔果斯、无锡等)注册工作室,享受了税收优惠,很有可能会被税务部门进行反避税调整。

     

    政策新规07: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涉税风险:工资在月度间均衡发放进行纳税筹划,已经失去了意义。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纳税有待关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将进一步创造就业机会。

     

    政策新规08: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涉税风险: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很有可能需要向员工(或其他个人)出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将进一步规范纳税行为。

     

    政策新规09: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涉税风险:专项附加的扣除,很有可能需要提供正规有效的凭证,对个人消费市场的管理,也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与梳理,同时也有可能会增加个人消费市场的支出。

    对于单身一族而言,由于没有办法享受到子女教育等相应支出的扣除,变相的产生了“单身税”。

    马昌尧

    作者
    • 马昌尧 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筹划师、成本分析师。
      曾服务于五强集团、晟通国际、华泰重工、兰天集团等知名企业。
      现任富兴集团财务总监、昌尧财税工作室负责人、乐上财税网、高顿财经网实战讲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管理经验和宽广的知识面,财税培训专家。演讲和培训倍受好评,是少数【实践】和【理论】兼具的优秀名师。
      公众微信号:ChangYao_Jiang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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