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素说税:简评本次增值税税率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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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会议指出,过去五年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1万亿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根据这一消息,元素对本次降低法定税率的增值税减税效应进行简要分析:
以10000元价税合计为例,原17%税率降至16%后减税73.68元,降幅约5.07%;原11%税率降至10%后减税81.90元,降幅约8.26%,由于增值税价税分离的特点,看似同降1个点,但实际减税力度有所不同。见下表:
降低税率效应测算 |
||||
原17% |
现16% |
降低额 |
降幅 |
|
价税合计10000 |
1452.991453 |
1379.310345 |
-73.68110816 |
-5.07% |
原11% |
现10% |
降低额 |
降幅 |
|
价税合计10000 |
990.990991 |
909.0909091 |
-81.9000819 |
-8.26% |
各行业应当充分测算,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几点提示:
1、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决定,还有待财税部门的具体文件(相信近期就会出台);
2、根据会议精神,上述规定从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在此之前纳税人应当严格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适用现行税率依法完税,不能延迟;
3、请各位纳税人及时审阅以往合同,如果在与供应商/客户的相关经济业务合同中对发票适用税率做出约定与2018年5月1日后规定不一致的,应及早启动协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