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橘北枳:小番茄是蔬是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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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妥协的结果是:看发票,开“圣女果”就是水果,开“小番茄”就是蔬菜。
南橘北枳,出自《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我们这个故事倒不是说南北差异,而是一个物种到底应该如何归类的问题。
有一个从事农产品经销的企业和税务局发生争议了,争议的焦点是什么呢?说起来可能有点无厘头,他们争的是:小番茄到底是蔬菜还是水果。为什么要争论这个问题呢?是因为啊,根据税法的规定,从事蔬菜经销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而从事水果经销的就不享受税收优惠。这样一来,这个问题就变得非常重要了。
那么小番茄到底是蔬菜还是水果啊?这可犯了难了。在网络上一搜,通常的说法是既是蔬菜又是水果。后来好不容易搜到了一条报道:原来当初西红柿被出口到美国的时候也遇到这个问题,美国海关认为西红柿属于水果,所以要交纳关税;而出口商认为西红柿属于蔬菜,应该免除关税。双方互不相让。最后只得通过法律解决,最后法院最后认定西红柿属于蔬菜,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它的地位。
英语中“水果”和“果实”是一个单词:fruit,一般认为它包含植物的种子,由植物的花衍生而来。所以,词典定义水果为“植物种子,或者包含种子的部分,特别是某些植物的多肉多汁的包含种子的部分”,但尽管如此,法官认为但是此定义并未明确表明西红柿就是水果,而不是蔬菜。
然而,这个报道里的西红柿和我们目前争论的小番茄(又名:圣女果)究竟能不能一概而论呢?毕竟这种东西已经通常不经过烹调而直接食用了,是否区别化?所有人都说不准。
最后妥协的结果是:看发票,开“圣女果”就是水果,开“小番茄”就是蔬菜。可笑不可笑?想想现在的水果玉米、水果黄瓜,我的脑仁儿又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