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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真正可怕的不过是不能好好说话

邹胜 /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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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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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愿良法善治,愿征纳互尊。

    前几天听一位负责复议应诉的税务朋友说,他们的办公电话被复议申请人拉黑了,后来发现是个乌龙,对方可能是误操作当成骚扰电话屏蔽了。不过,我当时的真实想法是:哇(cao),真厉害(nimenyeyoujintian)。

    最近一年关注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比较多,感觉还是挺明显的。告税务局吧,就像吃螃蟹,没有尝试过的人,心里总是惴惴的,但有的人吃上一口,居然还会上瘾。虽然参编了五部涉税诉讼的书籍,但我本人依然对复议诉讼持保留态度,这一点,我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样。我有时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促使纳税人要和税务局对簿公堂?

    有一种无奈叫无法沟通

    2015年我到西部某省的一个地级市区县地税沟通业务,当时我向税务人员说明定金和订金(诚意金、排号费)的区别。对方是个大概40多岁的阿姨,边听边拿出一本真是的书角已经发卷、发黄的书给我说: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此项规定所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因此,预收定金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定金的当天。”我说:“这不是定金。”然后,这个老太太说了一句:“你们就是钻国家空子,我不管。”本来想是在专业上探讨沟通下,没成想一来就给我扣了这么一大顶帽子。这不能代表所有的税务干部,但总存在一小撮人“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耍流氓”。

    有一种错觉是自赛自裁

    我们经常讲要尊重税法。我经常问别人一句话:“税务机关能够代表税法吗?”我的答案是,大多时候能够,但有时候也不一定。因为啊,税务机关是个拟人的概念,那还不是一个个人组成的啊。既然是人,就难免思想有偏差,认识存片面,谁个不犯错误?犯错误不可怕,一直不知道自己犯错误才可怕。有从系统里出来的同志们可能会有这样的感受,自己出来了以后自己的业务水平突然就不能受到认可了呢?其实啊,要我说,人没变,位置变了。要想试出自己真正的水平,就不能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有一种沟通是对簿公堂

    我看过一个税务诉讼庭审,原告律师对被告税局说了一句:“你搞清楚,你今天坐在这里是因为我们告了你”。哇咔咔,这人真牛,跟税务干部说话连个“老师”都不加。但是,提起诉讼就只是为了寻求这种短暂的快感吗?我以为,和税务局打官司一定是件万不得已的事情。没有纳税人傻到要用这种方式宣示自己的存在。我的另一位税务公律朋友前几天说,在处理完一个复议案件后,立刻着手开始准备应诉策略。这个举动让我突然意识到,正如一位业界大佬所说“坚持是为了更好的妥协”一样,诉讼可能也只是为了更好地沟通。在公堂上,税务局不得不听你说,而且还得在法官的眼皮底下跟你争论,最后由法官作出判断。

    有一种希冀是征纳互尊

    好斗的小混混永远不可能成为武学大家是因为武学的最高奥义就是其本身——“止戈”,孙子说:“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攻心联说:“自古知兵非好战”。我们应该知道,不管复议还是诉讼,都只是手段,其目的就是要让我们能够好好说话。通过复议和诉讼,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但如果能够好好说话,解决问题的方法还有很多。

    最后,愿良法善治,愿征纳互尊。

    邹胜

    作者
    • 邹胜 90后税务研究发烧友。经常在《中国税务报》、《注册税务师》等多家媒体上发表专业文章。多次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室组织的征文比赛中获奖。
      微信公众号:元素说税(yuansutax)、新浪博客:元素说税-邹胜。
      愿凭着自己的兴趣在税务知识的探索道路上慢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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