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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砂土石料如何取得发票?

何广涛 / 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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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地材的涉税处理。

    1、砂、土、石料以及砖、瓦、石灰(以下简称地材)都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货物,税率为17%,征收率为3%。

    2、一般纳税人销售非自产地材,适用17%的税率;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及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 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 ,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3%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地材,适用3%的征收率。

    3、石材对应的末级编码共有7个,分别是:

    1020502010000000000    天然大理石荒料    

    1020502020000000000    天然花岗石荒料    

    1020502030000000000    石英岩    

    1020502040000000000    砂岩    

    1020502050000000000    板岩    

    1020502060000000000    蜡石    

    1020502990000000000    其他建筑用天然石料    

    以上编码对应的简称均为「非金属矿石」。

    4、砂土和自产的砖、瓦、石灰对应的末级编码分别为:

    1020504040000000000    建筑用砂、土    

    1020504070000000000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以上编码对应的简称也是「非金属矿石」。   

    5、建筑业企业向商贸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采购地材,对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可以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票面显示编码简称为「非金属矿石」,税率为17%。

    6、建筑业企业向自产地材的纳税人(如采石场、石灰厂、砖厂)采购地材,对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办理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备案手续后,可以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票面显示编码简称为「非金属矿石」,税率为3%。

    以上可以简易计税的地材必须是纳税人自产,税务机关一般根据有无《采矿许可证》来判断是否可以简易计税。

    7、建筑业企业向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地材时,对方可以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到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票面显示编码简称(代开发票目前不显示)为「非金属矿石」,税率为3%。

    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营改增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未开具或者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8、建筑业企业向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采购地材,只能由对方向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税率为3%。

    实践中,到国税部门代开发票时,除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附加外,一般还要被核定征收1.5%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9、所购地材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建筑业企业应以不含税价格作为比价基准,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建筑业企业应以价税合计数作为比价基准。

    为防止交易纠纷,建筑业企业应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发票开具类型等条款。

    1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7〕99号):

    (四)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各地税务部门要强化对砂土石料等建筑材料销售企业的税收检查,及时处理建筑材料销售企业拒绝开票、加价开票等违规行为,发现建筑材料销售企业通过不开发票隐瞒收入偷税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何广涛

    作者
    • 何广涛 何广涛,男,1977年5月出生,河南商丘人。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北京理工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 “何博士说税”公众号创始人; 上海何博财务咨询中心总经理,北京何博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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