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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的税事:你选编码我不知

何广涛 / 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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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
  • 税法解读
  • 税务杂谈
  • 发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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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以票控税税靠码,你选编码我不知?

    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编码》开票是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基本要求,但从具体操作来看,现行开票系统存在一个严重的不合理之处:编码和品名的对应关系完全由开票方掌握。

    也就是说,受票方拿到发票以后只能看到票面上的「品名」等信息,而不知道对方选择了什么样的编码,这个编码是否与实际业务相符,以及对应的税率是否正确。

    以一张发票为例:

    一张发票

    受票方拿到这张发票,只能看到品名是「咖啡饮料」,税率(征收率)是5%,至于开票方开票时选的是什么编码,这个编码是否与实际业务相对应,为什么征收率是5%,是一概不得而知的。

    第一个问题,编码选择的问题,针对这笔业务,开票方既可以选择1打头的货物编码,也可以选择3打头的服务编码,甚至还可以选择6打头的不征税编码。一句话,想选哪个选哪个,到底是哪个,只有他知道。

    编码选择1

    编码选择2

    编码选择3

    第二个问题,编码和实际业务的对应关系,系统中没有任何勾稽关系,你在货物大项下的「铜」(「1080301000000000000」)下设置「咖啡饮料」,编码就自动默认为「10803010000000000001」,开票时,票面依然显示「咖啡饮料」!

    第三个问题,税目和税率没有任何对应关系,自定义设置编码时,完全由操作者自行掌控,所以我们才会看到这张由饮品店开出的5%的发票。

    可见,尽管目前的开票系统控制了开票必须要选择编码,但编码设置没有任何的限制规则,导致出现大量的不合规发票,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遵从成本,还会对税务机关的大数据分析造成干扰。

    1、对于票面信息能直接看出的错票,如税率错误,品名不当等,可以要求对方当场更正,但并不是每一位经办人员都具备相应的知识。等回单位报销发现问题时,换票成本较高,尤其是异地发生的费用更是如此。如果不换,造成税企争议的隐患。

    2、有些发票尽管票面信息看不出任何问题,发票查验已经通过,受票方也已经申报抵扣,但由于对方编码选择有误等原因,有可能导致已入账的发票变成「异常凭证」,受票方躺枪。

    3、更为严重的是,这一漏洞倘若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将会绕过税务机关大数据的监控,最终受损的还是遵纪守规的受票方,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怎么办?考虑到信息系统不可能做到完全的智能控制,笔者提两条建议:

    一是,在现行增值税发票版式上「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之后增设「税收编码」栏目,给受票方一个判别的机会。

    二是,在发票新系统中的编码自定义设置模块,增加编码和税率的对应关系。这一点应当是能够做到的。

    正是: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悦君兮君不知

    以票控税税靠码

    你选编码我不知

    何广涛

    作者
    • 何广涛 何广涛,男,1977年5月出生,河南商丘人。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北京理工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 “何博士说税”公众号创始人; 上海何博财务咨询中心总经理,北京何博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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