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优化税率结构,逐步扩大一般计税方法范围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年多来情况汇报,要求巩固扩大改革成果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审议通过《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草案)》,使公共资金资源更多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新闻通稿关于营改增部分的表述:
(成绩部分略去304字)
下一步要针对税率结构不合理、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不完善、少数纳税人因抵扣不充分导致税负增加等问题对症下药,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何博士个人理解:
三档税率仍需简并,目前混合销售、兼营、「甲供工程」、农产品扣除力度等问题,都根源于我国税率档次太多。最理想的状态是一档税率,一档标准税率+一档低税率是次优选择。
一要进一步落实营改增改革措施,帮助纳税人熟悉和用好用足政策,实现进项税应抵尽抵。简化办税流程,加大电子发票推广力度,提高税收信息化水平,为纳税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对违法征收“过头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由于税负监控等因素,导致不少纳税人拿到专票不敢抵,或者说不敢及时抵,变相增加了纳税人税负,这种现象国务院领导已经知道了。
2、在「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地区推行《外管证》电子化试点,7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年底前实现统一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福建省闽通卡用户7月起可自助打印通行费电子发票。
可参阅《关注|《外管证》的动向、政策和实操》
3、早在去年营改增之初,《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16〕1号)即指出,绝不允许为了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搞回溯性清税,甚至弄虚作假收过头税。
二要继续完善制造业、金融业、建筑业等行业增值税政策,健全抵扣链条,妥善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和简易计税等政策安排,逐步扩大一般计税方法适用范围。深入推进增值税改革,进一步优化税率结构,合理设置税率水平。
1、一般纳税人大量的可简易是本次营改增的特色,人为中断了抵扣链条。会议指出逐步扩大一般计税方法适用范围,实属正道。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的试点范围、简易计税变更为一般计税的时间限制等政策,有望得到进一步审视。
2、回应前面提到的第一个问题,合理设置税率水平,意味着新的税率可高,可低。
三要根据营业税实际不再征收的情况,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进程,把营改增试点成果用法律规范确定下来,使改革红利惠及更多企业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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