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的会计处理和税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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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差异:1、筹办期间,会计利润为负,税务利润为0;2、开始经营年度:会计利润仅为当期经营利润,税务利润还应减去开办费摊销。
会计处理:
1、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正式生产经营时一次性计入当月损益。(还用吗?)
税务处理:
1、国税函[2009]98号:开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年度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长期待摊费用处理。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2、国税函[2010]79号:企业在开始生产经营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开办期间的开办费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亏损。
税会差异:
1、筹办期间,会计利润为负,税务利润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