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税收优惠再升级,关键词自查作业要成绩
空谈误国,实业兴邦。“先进制造业”近年来越来越成为C位大哥。关于这个领域的优惠也是层出不穷。税收方面就已经不止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增值税留抵退税率先扩围等等。今天,《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以下简称“43号公告”)也横空出世,一声惊雷。
43号公告明确先进制造业企业在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环节,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这一“真金白银”的税收优惠政策显然对于可享受优惠的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但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是规范的理解并适用政策。二哥建议结合“关键词”做好自身比对,确保提交“优惠成绩”。
一、概念范畴差异
如前所述,近五年来,税务部门陆续出台了部分专门针对“先进制造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细致研读税收文件不难发现,不同政策中对“先进制造业”的范畴规定是不一样的。
43号公告明确,“本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 (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换言之,43号公告的先进制造业聚焦在高新技术企业;
而《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2022年3月1日废止)中“先进制造业”的范围则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2022年4月1日废止)中则明确“本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医药”、“化学纤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而进一步向前追溯,《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文件中,针对六大行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虽然没有提及“先进制造业”这个概念,但从文件官方解读中得知,这六大行业也是“部分先进制造业”的概念。所以,字同意不同,在判定及享受43号公告税收优惠之前,首先要确保本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这一范畴。同时相信税务总局也会在近期发布进一步解读执行层面操作方法的公告来细化规则;
二、并非自行判定
与此前先进制造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越来越趋向“自行判定、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不同,43号公告明确“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换言之,对于纳税人而言,43号公告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否享受,还需要关注近期可能由各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的“名单”确定。这也同时提醒相关纳税人关注是否满足条件但被排除在外,提前做好救济准备。
三、参考抵扣规则
如43号公告全文所述,先进制造业企业的增值税加计抵减,并非“随意抵减”。43号公告指定了相对细致的“规则”。具体说来,在研读文件后,二哥认为先进制造业企业加计抵减的规则基本可以参考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则。一是加计抵减的“转出”,即“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客页”;二是可抵扣方可抵减,即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集体福利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部分,同样不允许享受加计抵减优惠;三是出口不抵,与出口退税规则类似,对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四是“留抵”抵减。即与增值税留抵税额相似,先进制造业企业加计抵减的增值税与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之间如存在负差,则可以结转至以后期间继续抵减。
四、征管宽严有度
43号公告对先进制造业纳税人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征管实操,可谓“宽严有度”,宽的方面体现在追溯性和择优性。追溯性是指满足条件的纳税人在政策适用期内,加计抵减额度无“有效期”,即“先进制造业企业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择优性是指如果先进制造业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严的方面则是明确了纳税人如果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总之,二哥提示:伴随着近期不断释放的税收优惠红利,近期财税人员在加班和争取加薪之余,要确保政策的理解、自身要件的比对和内部税务风险防控到位,避免一边享受优惠,一边违法犯罪;一边邀功请赏,一边过罚相当。既要感谢领导,更要感谢党。
此致,敬礼,礼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