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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降了?结合大新闻漫谈税率影响及趋势

愚者 / 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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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杂谈
  • 税制改革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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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二哥下班将欲行,忽闻票圈呐喊声;强哥讲话千千万,不及降率让我惊。

    如果说有什么能支撑我夜里到点不睡觉还码一些和我的手头工作以及实际生活都没关系的话,那一般都是有一些爆炸性新闻出来了,比如——增值税税率又降了。

    二哥下班将欲行,

    忽闻票圈呐喊声;

    强哥讲话千千万,

    不及降率让我惊。

    一首定场诗,开始今天的调侃。对,我要说的就是今天的增值税税率调整的大大大大大新闻。摘取喉舌新闻“3月28日国  务  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

    等等,just wait,不是说要把税率从三档降到两档吗?那这段新闻的信息量就有点大了。我心里不禁浮现出几个问号:

    1、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这里的“等行业”是否包括除制造业以外全部的现行适用17%税率的行业(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

    2、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这里的“等行业”是否又包括房地产行业及转让土地使用权?

    3、不是说好了降成两档吗?那怎么又多处个16%?而且又调整了一个越发靠近6%的10%?

    4、预计减税2400亿的测算,一定是经过缜密测算的,但这里是否考虑了全部的非税因素?比如,服务业进项税额减少所带来的制造业的费用类的经营成本增加?

    5、以及其他的一头问号。

    于是,睿智的我赶紧去翻了翻那份记忆力的工作报告,发现原文是这样说的“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改革完善增值税,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这个表述就厉害了,报告里的表述,加上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议,使2018年度的增值税改革再次变得破朔迷离了。

    一方面,这次常务会议的决议,已经完成工作报告中关于增值税的后两个目标,即:重点降低了制造业(17%到16%)、交通运输等行业(11%到10%)的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50,80到500%);另一方面,二哥才发现报告里说的是“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那么这次降低17%和11%的税率,已经是在向这个方向在调整了,换言之,年内可能不会再调税率。

    嗯,是的,不确定性,需要财税政策部门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破朔迷离的年度改革内容,需要时间去验证。这些不作为今天主要讨论的内容了,今天主要是想漫谈(就是瞎掰)一下这次税率改革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增值税立法前税率调整变更的趋势。

    (一)本次税率降低的影响分析

    前文说了,这次降低税率的一个直接影响是预计减税2400亿。从一定层面讲,税率降低一定降税这应该是一个普遍的共识。但增值税这个税种来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税种。在增值税的理论里,有一个“歪理”叫做——“征是不征,免是不免”。大意是由于增值税是一个链条税,增值税税负实际是逐级转嫁并最终转嫁到终端消费者的,所以如果针对上游征税,对下游来说可以抵扣,实际上从链条角度而言,相当于不征,或者说,征的是终端消费者。而免税作为增值税的一个特殊事项,由于免税这一环节极可能不是终端消费环境,就会造成免税的下一环节无进项可抵,而是增值税链条断裂,造成从链条角度产生了征税的效果。那么,这样一个奇怪税种的税率下降,是不是真的降低税负?我觉得从测算数据角度,应该是降的。

    但是,嗯,一般重要的谈话里都有一个“但是”。但是,这次的降税可能大家发现了,不是所有行业的税率都降了,而是降了17%和11%两档税率,我们假设上述两个税率的全部行业均调整税率,那这里面可能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以制造业为例,其销项税额降了1%,而同时 ,其上游(采购环节)的货物、物流(交通运输)、通讯(基础电信)等环节,进项税额也普降了1%,换言之,实际降低税负的部分是增值部分的1%。另一个角度,除17%、11%税率外,还有大量的6%的业务(特别是对于新技术、新工艺引进的企业,购入无形资产),而这些6%的业务所处行业,销项端税率未变,进项端税率降低,实际增值税税负是有可能提高的。那么,提高的这部分税负如何转嫁?恐怕必然要转嫁到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基础电信业、建筑业等等这些行业中去。这些税负转嫁带来的上述行业的成本增加,也相应的要继续转嫁到终端消费者头上,那么这里面到底最终的消费者从降低税率角度获利多少,以及在此过程中实际税负降低的额度,可能都是一个更加复杂的计算和一个更加不好估量的数值。

    从本质上讲,多税率并存在税率调整环节测算全行业的税负变化就是一件极难的事,再加上不是所有行业的税率都调整,那么计算起来就会变得更复杂。所以我更不敢班门弄斧的做定量的分析,我仅仅做一些定性的探讨,也欢迎拍砖。

    此为二哥的第一个胡思乱想的内容。

    (二)对增值税立法前税率调整变更趋势的假想

    也许正如2016年3月5号前,谁也不知道全面推进营改增会何时启动;2018年3月13日前,谁也不知道国地税到底是合并还是合作一样;我们也很难准确的判断,在增值税立法之时,我们的增值税税率会调整到多少,以及几档。

    但是纵观增值税已经立法的国家,2档税率(除零税率外),是一个比较标准的配置。而克强总理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我们要向2档税率的方向努力。所以思路和目标是清晰的。那我们就不妨天马行空,假想一下税率变化的大趋势会是如何。

    本次调整后,如果我们假设调整税率对应的全部行业均调整,那么调整后,我们的增值税税率还剩四档:16%、10%、6%、0%。我们的目标则是降为三档:X%,Y%,0%。

    换言之,需要变的,是16%、10%、6%中的一档、或者二档、或者三档。

    该如何变?这里面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

    1、能不能调高部分行业的税率。这应该是一个最棘手的问题,全球减税大战,我们蓄势待发,在这样的节点下,调高部分行业的税负所带来的影响和舆情,恐怕是不太能接受的;

    2、能不能大幅降低高税率?关于制造业税率过高影响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论调由来已久,早在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之初,就有学者发文提议制造业税率由17%降为13%。但这里有另一个问题,就是财政预算里的税收收入能否支撑当年的财政资金需求?特别是在当前这个政府赤字、地方债务累累的窘状下?大幅降低税率,难度其实很大。

    3、如何做好现有三档税率的简并?在我看来,这简直是一个世纪难题,里面涉及的财政税务、国计民生、企业生存环境、行业税负变化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好了,问题抛出,开始胡言乱语,二哥要开始掐指推测了。

    首先,制造业、货物销售及加工,税率调整空间不大,16%-15%,16-14%应该已经基本是极限,实体经济一方面支撑着我们的经济基础,实际上还支撑着全行业的进项税额源泉,这个税率的大幅波动,不止是实体经济增值税税负降低,还会带来其他税收的连锁反应。所以,我预期会是一个小幅下降后固定入法的增值税税率。

    其次,继续下探重资产服务行业的税率。交通运输、基础电信、邮政、建筑、房地产,这些前端以实体进项税为主的行业,税率变化也一定与制造业税率变化同步,10%-9%,10%-8%的可能性不是完全没有。

    最后,利用保留政策,小幅提升其他服务业税率。要知道,我们除了现有的增值税链条以外,还有两个遁出五行的保留政策——一个是不动产分两年抵扣的政策,另一个则是贷款利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那么,如果重资产服务行业税率再次小幅下降,那么上调其他服务业的税率则是必行之策。而上调税率的同时,如果不保准税负稳定,后果前文说过,应该很严重,所以,必须同时开放其他政策口径,比如:贷款利息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甚至于,购入的生产经营相关的餐饮服务、旅客交通运输服务等,允许凭票或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那么,如果按照上述胡言乱语,最后的两档税率组合:15%+8%或则14%+9%,我想应该就达到立法的标准了。

    但实际上,这样的臆测里面,缺乏科学数据的支撑,分析过程更是漏洞百出。纯粹是一个替古人担忧的人,在大新闻面前的胡思乱想。我想,在自己的小小阵地上抛砖引玉,或许能迎来非常多的业务探讨和头脑风暴,说不定我们就成为了一个大时代下,重要税政的见证者、经历者,甚至:创造者。

    嗯,胡思乱想完毕,胡言乱语收尾,睡觉,晚安。

    作者
    • 愚者 6.5年税务征管查工作经历,现为四大税务咨询经理,目前主攻间接税方向。公众号:小谷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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