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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思|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再“没理”真不行了!

衮绣税研 / 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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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 税务行政处罚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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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位税务干部在实施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中,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避免出现“一句话”文书,按照要求“说明理由”才能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为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税发〔2012〕65号)规定,2016年年底,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以下简称《行使规则》)。

    风控君认为,总局出台《行使规则》是全国税务系统实施依法治税进程中的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不仅能够切实解决各级税务机关执法实践中裁量空间过大、尺度不统一等突出问题,而且在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同时,又防范了税务干部执法风险,是非常有效的内部控制举措之一。《行使规则》前后,很多专家学者和网络大咖们都进行了深入阐述,风控君就不再重复了。现仅就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中“说明理由”的规定谈一些想法,因为,这项规定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税务干部的执法风险。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说明理由”是一项突破

    《行使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在执法文书中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基准适用等说明理由。这对现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对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一种完善和补充。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说明理由”的法律渊源

    有些朋友一定好奇,那为何税务总局会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说明理由”,抑或,相关规定的法律渊源在哪里?

    风控君认为,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明确提出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等基本要求。其中,第20项要求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要切实解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具体到执法文书的制作上,合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文书制发;合理行政要求执法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程序正当要求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高效便民要求行政机关实施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

    一些税务机关已对“说明理由”做出更加详细的规定

    《深圳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理由,即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列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税收政策的规定,结合有关证据对违法事实是否成立、对违法行为是否处罚或者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进行分析判断,最终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全文链接:

    《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应逐步推行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中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裁量基准的适用等说明理由

    全文链接:

    《甘肃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在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对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基本相同的税收违法行为,应给予基本相同的处理。税务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除告知税务行政相对人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救济渠道外,还应当就申辩(听证)意见是否采纳、裁量基准的适用和从轻、减轻、从重的理由及依据予以说明。

    全文链接:

    执法风险提醒

    风控君提醒各位税务干部在实施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中,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避免出现“一句话”文书,按照要求“说明理由”才能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作者
    • 衮绣税研 长期跟踪国内外风险管理、纳税服务理论和实践的税务干部,擅长税务案件和税收政策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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