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研锐思|增值税遵从管理的善治之道--开篇
国内谈及增值税管理,大家第一反应或许就是“虚开”专票。最近,对虚开问题的各种讨论也是不绝于耳。诚然,税务机关、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斗争已经20多年了,一直无法根治。
然而,税研判断:“虚开骗税”已经逐渐进入“末路狂奔”阶段。
税研认为,之所以出现所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原因在于“纸质票”或者“实体票”的抵扣功能——发票具备了一定意义上的货币功能。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是记账凭证或购销凭证,那么,犯罪分子就再没那么高的虚开牟利动机,犯罪手段也会发生巨大变化。
有朋友要问:在购进抵扣法基础上建立的增值税体系,如果离开了“实体”增值税专用发票,能行吗?
税研的回答是:“过去不行,现在或许行,未来肯定行。”
税研提出:取消“实体票”的抵扣功能或者直接取消“实体票”,用信息流来支撑整个增值税体系才是战胜“虚开骗税”的治本之道。
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蓬勃发展的今天,技术的瓶颈顶多1-2年的问题,或者已经不存在。制度的瓶颈才是工作的重心,必须在立法层面,对国家信息共享、使用和安全进行顶层设计。所有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物流部门、非盈利组织等按照法律规定开放数据,各私营部门和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定期披露信息。国家层面,国家信息中心等机构负责数据战略管理、运营,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应用。
在数据化治理战略框架下,增值税购销信息、物流信息、资金信息均可实现实时匹配。届时,企业的进销项彻底数据化,因发票带来的交易成本下降至“零”。整个发票管理制度、措施、设备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税收管理模式——以票管税,将成为历史。真正的“信息管税”、“数据管税”、“智慧税收”才能建立起来。大家或许可以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看到一些端倪吧。
有朋友问:那时,增值税是否就不用管理了?
税研认为不是的,因为,虚开仅是增值税违法行为之一,不是全部。我们仍然需要与增值税逃税进行较量,这是税务机关的长期任务。所以,我们需要冷静下来,从税收基础管理开始抓牢增值税管理的经络,方可实施“善治”之道。接下来,税研跟各位聊聊,我对增值税管理的一些不成熟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