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师点评:从股转系统年报问询函中学到的......
2016年3月25日,股转系统在网站监管信息栏目公开了对9家新三板公司年报的问询函。股转系统监管员很专业,看到了很多尖锐问题。我对这些年报问询函进行了仔细学习,获益良多,现分享给大家。
首先,我对股转系统公开披露年报问询函的行为点赞,这9家公司既有大公司,也有小公司,既有拟报IPO项目,也有拟上创新层公司,很有代表性。这种阳光化的监管方式必将推动新三板健康发展,也必将倒逼A股改革。
其次,我对少数新三板挂牌公司和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水平表示很失望,比如前后矛盾问题、把其他挂牌公司的内容复制粘贴、本年数据与上年数据不连贯等事宜,都是一些低级错误。
最后,我想谈谈股转系统年报问询函对我们尽调的借鉴作用,主要有八个方面:
第一、对客户和供应商的尽调。有两份年报问询函提到了这个问题,竟然有公司披露的前五大客户或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未查到有关信息。
第二、研发费用的问题。有一家公司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过多的问题;有一家公司存在研发支出不足问题,影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
第三、其他应收款的问题。这个是发现股东资金占用的主要科目,有4家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提到这个问题,可见股转系统多么重视。
第四、收入确认。有4家公司的年报问询函问到了收入确认,收入确认一定要符合收入准则中要求的四个条件,只有同时符合收入的四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第五、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这也是年报问询函中多次提到的问题,因为这会影响公司独立性问题。
第六、现金流量表的披露问题。学会计的都知道,现金流量表是最难编制的。有4家公司的年报问询函问到了现金流量表的问题,可见现金流量表也不能随便编了。
第八、募集资金使用问题。
(作者:朱为绎)
张老师点评:
一、客户与供应商:尽职调查,此类问题很多,主要是看报表附注,很多关联方往来从中也能探知究竟。
二、研发费用:当利润不足时,就尽量多资本化;反之,则多费用化。审计中也是一个橡皮筋式的科目,老大难。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今年税收政策对研发有诸多变化,要当心。
三、收入问题:14号准则实际已跟不上经济形势的迅速发展,2017年会有大的变动,个人不赞成严守那四个或五个条件,还是与时俱进的好。
四、同业竞争:股转公司和证监会名义放宽了要求,实质没有什么变化,因此还是要特别注意。
五、坏帐:金融企业如何提取是难点。也是一个橡皮筋式的科目,老大难,属于会计估计。审计时,同样是利润少时,就减少坏账计提比例;反之,增加。税务中,金融企业有特殊政策,但小贷行业能否享受始终悬而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