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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综合考试收入一个被忽略的知识点

张松 /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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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今年我的CPA综合考试辅导除最后一次答疑外,其他均已经结束。有一个知识点我之前有所忽略,课件涉及也不多。现指出特提示注意。

    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应当按照准则规定评估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应当进一步确定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否则,应当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

    (一)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二)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三)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

    2018专业真题

    甲公司的子公司——丙公司是一家生产通信设备的公司。20×7年1月1日,丙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合同,许可已公司在5年内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生产A产品。根据合同的约定,丙公司每年向己公司收取由两部分金额组成的专利技术许可费:一是固定金额200万元,于每年末收取;二是按照己公司A产品销售额的2%计算的提成,于第二年初收取。根据以往年度的经验和做法,丙公司可合理预期不会实施对该专利技术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20×7年12月31日,丙公可收到己公司支付的固定金额专利技术许可费200万元。20×7年度,己公司销售A产品80000万元。

    根据资料,判断丙公司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是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还是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并说明理由;说明丙公司按照己公司A产品销售额的2%收取的提成应于何时确认收入。

    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是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理由: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否则,应当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商品。本题中,由于丙公司合理预期不会实施对许可已公司使用的专利技术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授予的专利技术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应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一是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二是企业履行相关履约义务。本题中,丙公司按照己公司A产品销售额的2%收取的提成应于每年未确认收入。

    张松

    作者
    • 张松 硕士研究生,CPA、税务师、资产评估师、高会、北京高会评委、BJCPA协会专家型管理人才、北京评标专家、BJCPA协会师资专家、BJCPA协会培训网CPA考试培训讲师、中华会计网校实务培训讲师、目前兼任多家大中型企业财税顾问、在全国各类学术期刊发表数十篇学术文章并参与CPA考试辅导书的编写工作。
      现主要从事财税咨询、企业投融资中涉及的架构搭建、疑难财税处理、财税类教育培训等事宜。
      微信公众号:peter-s-zhang
      邮箱16265153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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