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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征收项目是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黄扬易 / 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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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易征收
  • 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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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纳税人直接按3%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例如生物制品、自来水等项目,能否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直接按3%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例如生物制品、自来水等项目,能否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无特殊规定可以开具专票

    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等文件:

    纳税人销售旧货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外(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只能开具普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均可以放弃减税,按3%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开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操作建议

    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等,可以依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按简易征收方式操作,以降低增值税税负,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36个月内不能变更计税方法;

    购买生物制品等简易征收物品的,应注意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并依据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变化情况考虑是否与供应商协商调整价格;

    关联企业之间销售旧固定资产按简易征收方式的,考虑放弃减税优惠,按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作为购买方的关联企业抵扣进项税额,降低总体税负。

    延伸阅读:

    易税易行公众号文章《华润水泥税务诉讼案,一场过时的税务辩论》。华润水泥购进本应简易征收的固定资产,取得17%专票抵扣进项371万,被要求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附:相关法律法规及问答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

    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本公告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2月22日

    简并增值税征收率后,简易征收项目是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时间:2015-08-11资料来源:深圳国税

    解答:根据《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

    (1)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易征收项目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等文件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上面第(2)点第①、②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可以开具专票。

    黄杨易

    作者
    • 黄扬易 黄扬易先生 广州易税易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十多年财税工作经验,主要从事财税咨询、税务筹划、风险管理等服务,曾为数百家企业提供财税咨询服务。热门课程包括《税务管理与筹划》、《企业日常税务风险管理》、《十大经典案例教你节约个税》、《金税三期严控下的税务风险防范及应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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